常德市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省优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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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行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常德市人民政府未雨绸缪,由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出台了2010年度常德市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对有行政处罚裁量权单位进行规范基准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市本级具有行政处罚权的37家单位为主体。明确要求本单位凡涉及含有处罚裁量权的条文内容,都要把其依据、标准、裁量幅度收集编制目录,按违法行为性质、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和当事人过错责任大小,把违法行为划分为特别轻微、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档次。并建立公开制、审核制、说明理由制、集体研究制、考评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以求行政处罚公平、公正、透明。各单位年初分布实施,制定方案,完成社会听证以及公示工作任务,年末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情况通报。各单位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场所。不断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工作的有效实施。(邓逸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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