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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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阳县针对过去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中出现的内容五花八门、程序残缺不全、结果运用不规范、发展不平衡和效果不尽人意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
一是进一步规范“勤廉双述”内容,突出重点。“勤述”包括财务收支管理情况、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集体资产管理处置情况、抢险救灾济困物资发放情况、调解纠纷维护稳定情况、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等;“廉述”主要有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管理情况、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情况、家庭成员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是进一步规范“勤廉双述”程序,保证质量。“勤廉双述”每半年进行一次。举行由乡镇管片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评议会,先由村干部就职责履行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和下一步打算进行述职,然后与会人员发表意见、提出质询,村干部按职责予以答复后,由村书记综合参会人员意见进行综合答复、做出承诺,最后由参会的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三是进一步规范“勤廉双述”结果运用,兑现奖罚。对两次评议平均满意率达不到80%的村班子,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对两次评议平均满意率达不到80%的村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两次评议平均满意率达不到60%的村干部,停发其年终绩效工资,并免去或建议其辞去相关村干部职务。(廖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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