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 加强林业基层反腐倡廉建设

森林资源是一种稀缺性资源。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限额采伐。但是,由于林木采伐指标有限,传统采伐管理方式层级较多,致使一些重点林区的部分采伐指标并未按规定分配给林权所有者,而是集中流入到少数人手中,被个别公职人员和一些木材经营户掌握。他们或倒卖指标,谋取非法利益;或以此垄断木材收购市场,在木材收购环节中压级压价,克扣盘剥林农。而拥有可伐资源、急需进行采伐的林农,要么高价购买采伐指标,要么贱价出售林木,正当利益受到极大损害。买卖采伐指标的现象屡禁不止,个别地方每立方米采伐指标黑市价格高达150-200元。全省每年商品材采伐指标交易价值逾10亿元。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林农造林护林的积极性,而且滋生了腐败和行业不正之风。对此,湖南省林业厅以关注民生、严格执法、改进作风为出发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先后经过12次公开讨论和8次认真修改,于2008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由于惠民利民意义特别重大,省委省政府将该项工程列入我省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一、具体内容
1、采伐指标全额分解下达。商品材采伐指标入村到户率必须达到100%。即省林业厅下达各市州的商品材采伐指标,各市州、县市区必须100%层层下达到林农或其他林权所有者手中。各市州林业局、县市区林业局、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站、村委会均不得截留商品材采伐指标。
2、采伐指标分配公正透明。商品材采伐指标公示率必须达到100%。即省林业厅、各市州林业局、县市区林业局、乡镇人民政府或林业站、村委会五级在下达商品材采伐指标时,必须在相应的报刊、网站、电视、墙报等媒体上公开公布,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公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3、采伐指标申请简便易行。简化中间审批环节,林木所有者持相关林权证明和文件,直接到乡镇林业站提出采伐申请,林业干部职工必须在5个工作日之内上门服务。只要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现场核定确有可伐资源,且有采伐指标,发证机关就必须依法依规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4、严惩分配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采伐指标下达必须以可伐资源为依据,落实到有可采伐资源的山头地块,不得流入到没有可伐资源的木材贩子手中。对截留采伐指标的单位,省林业厅将调减其下一年度的商品材采伐计划,决不姑息。对买卖采伐指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保障措施
1、领导高度重视,部门协调推进。省林业厅党组高度重视,将“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作为全厅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要内容。厅党组书记、厅长邓三龙同志亲自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先后8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厅党组会议和厅务会议讨论解决相关问题,多次陪同春贤书记、周强省长到林区检查工作情况,为项目顺利实施打下良好基础。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厅资源林政处、人事教育处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厅办公室、宣传中心负责政策宣传报道,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形成了高位推动、部门协调、进展有力良好工作态势。
2、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省林业厅先后制定《湖南省集体林商品材采伐计划下达及其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程序规定》、《湖南省林业厅关于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有关事项的公告》、《为民办实事“林木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工作档案规范》等16项实施管理办法,建立了三级督报、中期考核调度、“三率”考核(到户率、公示率、及时率)等多项制度,使项目始终沿着规范的轨道运行。2009年,厅资源林政处、纪检组监察室先后7次深入到各市县调研、检查,足迹遍及14个市州、83个县市区,检访乡镇林业站、木材检查站158个,走访林农等森林经营者1100余人(户)。
3、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年初,省林业厅在《湖南日报》上刊登公告,公布商品材指标入村到户的决策、做法和具体指标数,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承诺商品材采伐指标入村到户率要达到100%、公示率达到100%,自觉置身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实际操作中,坚持落实公示公开,把采伐指标入村到户纳为村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详细规范了公示的内容、地点、形式、时限、存档方式,省市县乡村五级公示落实全部到位,使采伐指标入村到户自始至终在阳光下运行。
4、把握舆论导向,政策宣传到位。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省林业厅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络,建立起良好的宣传平台和渠道。《人民日报》、《中国绿色时报》、《湖南日报》等各大主流媒体专访专报不断,其中多次刊登于头版头条。三龙厅长先后接受中央电视台、中国网、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专访,畅谈入村到户工程的做法和成效,使采伐政策更加广为人知,实施成效更加深入人心。
5、推进配套改革,完善采伐管理。配合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我们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在重点林区县市推行申请、设计、验收、运输办证等“一站式”服务,给林农以方便、实惠。积极推动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试点,让林农对林木处置和收益有了明确的预期。依托森林资源数据库,全面实行林木采伐证和运输证网上办理,提高证件核发管理水平。采伐管理的一系列配套举措,为入村到户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主要成效
2009年,全省按规定确认的应当入村到户的集体(个人)商品材指标890.8034万立方米,实际已入村到户的采伐指标为890.8034万立方米,共有35.4万户森林经营者获得采伐指标,全省商品材采伐指标入村到户率达到100%,公示率达到100%。
1、林业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围绕分配指标、申请程序、审核程序的“三公开”措施,遏制住了采伐指标的暗箱操作、人情分配之风,推进了林业行业廉洁自律。林业部门牺牲行业利益,主动改革和约束行政权力,还权让利于民的具体行动,受到了广大林农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国家林业局贾治邦局长在最近召开的省委林业工作会议上指出,将采伐指标入村到户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工作,是湖南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建设、惠民利民的一项重要举措。周强省长在2008年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会上动情地说,“林业部门改革木材采伐指标核发程序,利民、利生态,是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行动,是‘阳光行政’的具体体现”。
2、广大林农收入进一步增加。老百姓不用因为没有采伐指标而高价买入指标或者贱卖自己的林木变现,实际上增加收入200-300元/立方米。林权所有者在公平便捷获得采伐指标上吃了定心丸,能够安心地去经营山上的森林资源,能够更加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广大林农们高兴地说,“到田里找饭吃,到山上找钱花”,不必再外出辛苦为别人打工,安心经营自己山上的林子。
3、营林造林积极性空前高涨。采伐指标的入村到户,广大林农倍加珍惜林木、森林,精心经营林地林权,从“一面光”变成了“择伐”、“间伐”,从“要砍树”变成了“要种树”。2009年,全省实际完成造林314.5万亩,为计划任务279.5万亩的112.5%,比2008年多造林64万亩,增加25.5%。全省森林覆盖率从增加0.57个百分点,达到56.43%,林农得实惠、生态得改善正日益成为现实。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