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 构建基金管理预防腐败机制

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通过社会力量,为保障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或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种专项基金,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更是关系到民生的“养命钱”。上世纪末本世纪初,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我省社保基金的收支规模越来越大、运行环节不断增多、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保障基金安全和干部队伍“安全”既是我厅及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重要职责,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任务。
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来,我厅按照《关于落实〈湖南省贯彻落实建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分工方案》的要求,在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工作上不断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完善政策标准,增强技术支撑,逐步建立起“依靠制度来管理、依靠机制来约束、依靠系统来落实”的社保基金管理使用预防腐败机制。全省社保基金保持安全平稳运行,历经国家和省里的多次审计,均反映管理比较规范,做到了账账、账实相符。在按现有政策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实现结余,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一、高度重视、明确目标,积极探索构建社保基金监管的有效机制
切实维护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确保基金不出问题,一直是我厅党组明确的重要工作目标和任务。分析我国一些地方已发生的基金安全事件,基金安全风险和管理上困难主要存在于基金运行的收、管、发、补、投五个环节。有少收钱,不依法依规征收社会保险费;多发钱,随意提高社会保险支付标准;乱用钱,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瞎投钱,违规存储、投资社保基金,增大了风险;贪污钱,贪污受贿中饱私囊等现象。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运行机制不完善,部门或岗位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和制衡;技术保障不到位,缺乏实时掌握基金运行和业务经办情况的监控手段。针对这些情况,我们按照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将怎样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作为社保基金管理使用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和核心内容,不断地探索一条不以长官意志为转移、不因人员调整而变化,依靠制度来管理、依靠机制来约束、依靠系统来落实,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的基金监控路子;加强“三结合”的落实,即实行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事前预防与事后惩治相结合、上级监控与下级自律相结合,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构建社保基金管理使用预防腐败体制的实践中,我们的体会是:在对外办事程序上要贯彻“以人为本,简化手续,方便快捷”的理念,但在管理上必须坚持“管理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相统一”的管理思想。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机制建设,做到制度健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有效管用;另一方面,要充分运用信息系统等先进技术手段作为支撑,实现内部严密监控和对外服务便捷高效的统一。只有把内控机制建设和信息系统建设两者有机结合,通过信息系统来强化制度、机制的落实,才能建立社保基金管理使用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确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实现以制度机制管人、管事和管基金
(一)坚持健全制度,依靠制度来管理。研究制定了系列保障基金安全的规章制度。一是坚持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劳、财两部门的相互监督和制衡作用。社会保险基金从征集到支付实行资金从单位缴费户→基金收入户→财政专户→基金支出户→职工个人存折(定点机构)的单向流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设收入户,按月将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归集至收入户,月末再将资金全部划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经办机构每月根据待遇测算结果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用款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至经办机构的支出账户,再由经办机构拨付至离退休人员个人存折上。二是坚持了社保基金专项管理制度,防止基金被挤占挪用。社保基金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等待遇支付,不能作其它任何支出。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支付费用外,必须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银行。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外,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在境内外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三是建立了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实现业务运行环节的衔接和制衡。制定了“内控五十条”、“经办五必须”、“操作五不准”。如各项业务必须有两个以上岗位经办,财务会计、出纳必须分设,财务必须与银行、财政及时对账,经办网络必须与公共网络分离;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不准兼任财会岗位职责,业务人员和基金财务人员不准直接接触现金,财务岗位与业务岗位不准相互兼任,财务印鉴不准由一人保管,任何人员不准越权办理业务。四是建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劳、财两厅联合发文,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社会保险基金在收支和管理等环节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举报地址、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均在网上公布。对经查实的举报,实行重奖。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查实金额的5%给予奖励;举报案情特别重大的,对举报人再增发一定数额的奖金。举报奖励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不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列支。
(二)不断完善机制,依靠机制来约束。一是建立了“钱在银行走、数从网上流”的工作运行机制,减少了基金和数据运行风险。“钱在银行走”:单位和个人缴费直接进入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收入户,待遇发放时由经办机构发出指令,通过银行进行发放。经办机构负责账户记录和待遇核定,所有经办环节和工作人员均不直接接触现金;“数从网上流”:全省经办机构数据联网,经办机构与金融机构数据联网,各业务环节数据信息通过网络传递,既保证了数据的安全完整,又大大提高了经办效率。二是建立了财务由业务形成,业务由财务触发,“财务、业务相关联”的机制。业务经办系统和基金管理系统在同一平台上构建。财务由业务形成,财务记账的每笔应收、应付数据,均由业务环节生成;业务由财务触发,每笔业务登账,必须由基金财务实际到账、付账处理之后,经信息系统确认后自动触发完成。三是建立了“两收两控”的预算管理机制,有效遏制了“少收、多支”的利益驱动行为。各地必须做好“两收”,即完成基金征缴收入和同级财政补助任务;同时实施“两控”,即严格控制享受社会保障待遇条件,严格控制待遇标准。做到“两收两控”后仍存在的基金缺口,省给予调剂弥补;因基金短收或超范围、超标准支付而造成的基金收支预算外缺口,各地自行负责;基金超收部分,各地留存。这一机制进一步落实了各地促征缴、保发放的工作责任,遏制了一些地方人为扩大基金缺口,套取补助资金的利益驱动行为。四是建立了“公式计算、系数分配、联合审批、专款专用”的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分配机制,杜绝了补助资金分配的随意性。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以保障社会保障待遇发放为目标,以基金缺口为依据,考虑各地工作绩效和财政支撑能力,按规定办法确定系数,按计算公式确定额度,劳动和财政两个部门共同审批拨付资金,杜绝了资金分配的随意性。所有补助资金由省对各市州政府统一分配下达,分配过程不与参保单位和个人发生任何联系。
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社保基金监管的制度和机制落到实处
在构建社保基金管理使用预防腐败机制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管理流、信息流与资金流相统一”的管理思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确保社保基金监管的制度和机制落到实处。通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来提高管理效率、强化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实现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和预防腐败的目标。
(一)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按照省级统筹的要求,从2007年开始开发全省统一的企业养老保险新信息系统,新农保实施后尽快开发了新的功能模块,依托新信息系统和全省业务专网落实了基金安全控制的各项要求。目前省本级和全省14个市州以及新农保试点县区已正式上线运行,其余县区计划在2010年上半年全部上线运行。新系统在“权限统一控制、参数统一设置、一事双岗双审、实时联网监控”等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一是权限统一控制。全省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由省统一控制,如发生违规操作,省厅可以随时冻结直至完全撤销某人某项或者所有业务的经办权限。二是参数统一设置。全省业务经办系统运行的政策参数由省统一设置,能从根本上制止地方擅开政策口子和“人情操作”等行为。三是一事双岗双审。在信息系统中,对经办机构全部业务环节共60个业务经办项目,按常规业务和非常规业务分类。常规业务实行初审、复核,业务操作必须经复审通过后方可生效;非常规业务实行初审、复核和审批确认,必须履行书面报批程序,并由稽核部门根据分管负责人或负责人的审批结果在系统中确认办理。四是实时联网监控。系统从生产库调取数据,自动汇总生成国家和省规定的常规统计报表,各地无法人为调整统计数据,从根本上保证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省级监控平台实时联网监控全省各经办机构的基金运行情况,随时查询访问单位或个人参保缴费的明细情况和各经办机构及经办人员的经办过程。
(二)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信息系统。近年来,通过不断完善,我省建立了比较成熟的湖南省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大医保系统” ),“大医保系统”能满足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业务经办需要,其系统架构是:“一纵三横、二库四台、五级终端”,目前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基金筹集(收)环节上:职工医保的费率、基数经程序确定后就维护进“大医保系统”,一年内不得变更,工作人员也无法改动。居民医保实行“参保在社区、缴费在银行”的模式。居民(农民)通过“大医保系统”的“社区(乡镇)业务办理平台”,办理参保登记,再到银行缴费。银行把收费信息通过“大医保系统”的银行服务端传输给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后,系统就自动开通医保待遇。在基金管理(管)环节上:医疗费用审核,坚持“信息流和资金流相统一”,人工文档处理环节和计算机系统处理环节两者有机结合。医院通过“大医保系统”的医院医疗服务管理终端,将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明细实时传输到经办机构。医疗审核岗位工作人员根据网上的医疗费用明细,审核确认医院每月申报的结算情况,再由监管部门、财务审计部门复核,计算机自动生成月度结算汇总表,连同纸质支付报告呈经办机构负责人年审批,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审阅,财务管理岗位再根据领导的批示确认支出,从信息系统中自动产生会计凭证和报表,形成会计档案。医疗服务监管,实行网上监控和实地抽查相结合。充分发挥“大医保系统”的监控、预警功能,在网上对定点医院的医疗服务进行有效监管。如某医院住院人次猛增、当月医疗费用明显超出上月,系统就能预警提示,再通过现场检查,准能发现挂床住院、冒名住院、伪造医疗文书等违规行为。基金财务管理,做到 “只见数字,不碰现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从收到支的全过程,做到“数从网上流转、钱从银行进出”,“只见数字,不碰现金”。政策执行监督,通过“大医保系统”政策参数监控等功能来促进政策落实到位。“大医保系统”建立了省、市两级数据中心库,县级经办机构只设终端,通过权限和参数设置实现分级管理。通过省级管理平台可以对各市州、区县的政策参数维护情况、“三个目录“执行情况、待遇保障情况等进行监控,从而发挥监督政策执行功能。除此之外,省级管理平台还具有五大功能。一是能根据县(区)级业务经办平台采集的基础数据,对全省参保征缴类、基金财务类、医疗服务类、医疗费用类等医疗保险运行的主要指标进行分析,实现基金运行情况预警。二是能从市级管理平台传输的数据中,自动实现数据汇总,生成人社部里要求报送的18张固定报表、省里要求报送的34张报表,有效防止虚假数据。三是能实现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四是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采取“联网结算、委托监管”模式。既可方便医院结算,避免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垫付资金,又可防止利用假发票骗取基金。五是实现省、部联网指标上报。在基金支出(支)环节上: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全部维护进信息系统。参保患者在医院发生每一笔费用,信息系统都会根据支付标准(统筹基金全支付、部分支付、全不支付)等政策参数实现自动识别、自动计算。有效防止了主观随意性,也体现了制度的公平性、公正性。参保患者在医院只需缴纳按政策规定应由本人负担的部分医疗费用,其余医疗费用由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参保职工购药时在药店终端的专用Pos机上刷卡后,银行从医保卡上划转刷卡金额到医保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账户资金消费监督结算帐户,通过大医保系统对协议药店传输的购药费用明细进行自动比对、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再通过银行支付给协议药店,同时对违规金额进行拒付。通过与协议药店联网结算、后付制管理,有利于对医保个人帐户资金精细化管理,确保个人账户资金专款专用,有效防止医保卡变成购物卡。通过落实以上内控制度,加强信息系统控制,可以说,从各项医保事务的办理到各项基金费用的支付,外部单位还是内设部门,单位部门还是个人,均无法独自处理其全过程。要想自由裁量医保事务和从基金中违规拿走钱或多拿钱是难以做到的。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在世界范围内,无论对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来说都是难题,也是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有限的社会保险基金与无限的社会保障服务需求的矛盾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各种新问题将层出不穷。今后,社保基金的管理使用还需要不断进行制度、机制创新,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力度,才能达到事半功倍、标本兼治、预防腐败的长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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