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在“干部使用提名上”实行“实名推荐”制度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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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干部选用提名推荐,去年以来,该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规范常委会票决之前的干部提名办法,坚持干部提名公选,实行“实名推荐”制度。该制度规定,提名推荐以书面署实名形式,采取党组织、领导干部、群众联名、干部个人、县委全委会、领导干部会议及县委组织部直接推荐等7种方式进行。组织部门对提名推荐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和资格审查,部务会综合县级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意见,按原则上不低于1:3的差额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乡镇党政正职、县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正职职位,先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提名推荐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再由全县处级干部按原则上1:5的比例推荐确定初步提名候选人,再进行候选人竞职演讲和答辩,由县委全委会按1:3的比例实名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严格追究推荐提名推荐责任,凡被追究推荐提名责任的党组织和个人,两年内不得再推荐提名干部人选。严格提名条件,今年有不符合预告中提名条件的60人未被列入提名推荐人选。今年1月,塘村镇、广发乡两个乡镇党委书记的候选人进行了公开竞职演讲和分别回答分管该两个乡镇县领导的提问,100名县委全委会成员、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听证了演讲答辩会,广大干群反响强烈,大大提高了干部工作的社会公信度。
(嘉禾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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