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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五个机制” 完善权力监控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0-04-20 13:38 来源:未知

    靖州县纪委监察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打造廉洁靖州”目标,进一步探索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开创了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2009年度被怀化市纪委评为“反腐败工作先进单位”。其主要做法是:

    一、构建责任机制,提高政策贯彻力

    靖州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深入开展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始终把惩防体系建设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龙头”,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协调发展,构建完整的廉正责任机制,实现了“五到位”。

    一是责任机制构建到位。按照构建惩防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强化责任,探索建立了“层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重大工作责任制”四位一体的责任制组织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

    二是责任内容分解到位将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靖州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的通知》,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时限提出明确要求,使职责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要求更加详实。

    三是责任考核督查到位。规范考核的标准、程序,加强对责任考核的动态管理,强化平时工作监控。不仅高质量地开展了半年和年终例行检查,而且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公开监督电话等形式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落实。

    四是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构建惩防体系的重点工作进行跟踪问效,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工作职责,不认真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2009年,共对5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科级党政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

    五是责任结合点融合到位。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于“打造商贸物流中心.建生态宜居县城”的战略目标和“保增长,调结构,抓项目,增后劲,重民生,促和谐”总体要求之中,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促进、保证和推动作用,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同频共振、互动双赢。靖州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特别对全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县重点建设工程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对其中12个项目的督查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确保了财政投资的安全和效益,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实、早到位、早见效,强力推动了该项目建设的良性发展

    二、构建教育机制,提高干部免疫力

    靖州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整合纪检、组织、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的资源和优势,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构建有效的教育机制,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对腐败的免疫力。

    一是突出重点对象。坚持以领导干部及管理人、财、物和审批权的岗位人员为重点,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特性,采取警示教育、寄廉政家书、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多种形式,坚持做到领导干部首先受教育、重点受教育,避免“干部得病、群众吃药”的弊端。专门组织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部分党政机关“一把手”到怀化监狱接受了警示教育

    二是强调关键内容。始终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作为廉政教育的重点,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长远规划,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创业教育。既要求县委党校把反腐倡廉教育固定列入各类干部培训班的教学计划,又要求各单位必须按时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三是打造教育平台。在靖州县电视台开辟《廉洁靖州》专栏,并开通了“靖州廉政网”,宣传报道在廉政、勤政方面有特色、有实绩的先进事例,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动态信息,监督、曝光违纪违规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不良行为,达到及时、生动、有效的宣传教育效果。

    四是创新教育形式。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依托,会同宣传部门举办“渠阳之夏”系列社区廉政文艺专题演出,会同县农办组织抓好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在重点乡村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墙廊建设,提高廉洁文化建设的可看性、可思性和影响力、推动力。会同教育部门抓好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注重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办廉洁文化墙报、校报、校刊,制作一批以廉洁文明格言警句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牌,组织观看反腐倡廉影视电教片,诵读“国学经典”。会同县妇联抓好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向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发放“争当廉内助、共创和谐家庭”倡议书,全力打造具有靖州地方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使廉政文化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三、构建制约机制,提高领导约束力

    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的各个环节,围绕人、财、物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并逐步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构建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

    一是实行 “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要求全县乡镇(管委会)及县直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律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和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健全“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

    二是实行一把手公开诺廉制度。组织17个乡镇(管委会)、29个县直单位和4个中央省市驻靖单位共50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上电视台公开廉政承诺,突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 “一把手”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三是实行乡科级正职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挑选了3个县直单位和2个乡镇(管委会)的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廉,接受纪委委员的当面质询,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反响。

    四是深化办事公开工作。督促有关部门编制好政务公开目录,利用靖州“政务之窗”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推进政务“阳光工程”,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政务、村务、厂务和校务公开工作。

    五是健全效能惩处机制。在县直机关重点开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在落实项目建设、重点任务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县卫生监督所行政乱作为的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将其作为乱作为典型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多次对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开展明察暗访,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利用办公电脑上网炒股、玩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公开曝光。利用节假日时间,在城区、宾馆、农家乐、娱乐场所,开展公车私用(驾)明察暗访活动,对12个部门单位公车私用(驾)行为进行通报,在县电视台公开曝光。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推动工作提速增效。

    四、构建监督机制,提高权力制衡力

    始终把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从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入手,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

    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重点项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的监督,从单一的现场监督扩展到对前期考察和制作标底的全过程监督。主要突出了两个重点。

    一方面靖州对派驻纪检机构的统一管理进行了改革试点。将县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林业局、交通局等五个重点部门的纪检机构的编制、工作经费全部收归纪委直管,并由县纪委正科级纪检员担任,试点单位的监察室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目前县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已经由县纪委常委兼任,有力地加强了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另一方面,针对项目建设的一些突出问题,专门对该领域的监控进行了大幅度改革,建立了重点工程投资情况统计台帐,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工程进度、工程决算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规范资金运作,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尤其是对每一个新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都要实行全程监督,严格把好“五关”:首先是“论证关”,在项目立项前,首先要监督专家学者对项目可行性和规模进行科学论证,防范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的产生;其次是“预算关”,监督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工程预算,严禁工程建设时随意突破过程预算;第三是“准入关”,就是大幅度提高项目施工单位准入门槛,监督有关部门严格考察单位的资质和势力,防范围标、串标现象出现;第四是“招标关”,创新招投标方法,大幅度扩大专家库覆盖面,实行评标专家异地随机抽取制。第五是“审计关”,实施跟踪审计,以资金监管为主线,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批程序、工程造价、合同签订、资金使用以及竣工决算等情况进行全过程审计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二是强化党内监督。推行“三廉监督”法(即电视诺廉、公开述廉、单位访廉),多渠道、全方位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综合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监督主体的作用,推进述廉工作的规范化进程,体现监督的系统性。

    三是构建监督网络。实行纪委常委信访接待日制度,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村级纪检监察员,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全面实施阳光政务,推行村级民主议事制度,对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进行专项清理,将清理结果在县电视台和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告,让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以民主的方式运作。把效能监察渗透于监督之中,采取大承诺、大评议、大暗访、大曝光等措施,先后对12家单位的不良作风进行公开曝光,实现了监督的广泛性。

    五、构建查处机制,提高党纪法规威慑力

    坚持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作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环节,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构建有效的案件查处机制,提高党纪法规的威慑力。

    一是拓宽案源渠道。构建县、乡、村“三级”信访网络,在靖州廉政网上开设举报信箱。和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相互协调,建立了案件相互移送制度和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案件信息,整合办案力量,建立起有效发现问题和快查快结的联动机制。

    二是加大查办力度。实行案件主办人责任制、查办案件限时办结制和领导包案责任制,不断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2009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34件(次),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其中正科级干部4人。开展执法监察项目12项,避免经济损失512万元。

    三是延伸查案效果。坚持查办案件与保护干部相结合,对经查实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干部,到所在单位公开通报调查情况,澄清事实,并做好被举报人的思想工作,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公开审理党政纪案件,增强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以案示纪,以案教人;有针对性地选取有倾向性、有共性、有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查办案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发挥查办案件在反腐败中的预防作用,针对具体案件曝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或者向涉案单位发出整改通知,监督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从而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方、教育一片”的综合效果。

                                                    靖州县纪委、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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