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干部监督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安化县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为抓手,通过建立上级组织监督机制、集体内部监督机制和村民群众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了村干部工作行为,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建立上级组织监督机制,实现村干部行为规范化
监督是制约行为的有效手段。为规范村干部从政行为,该县切实加强乡镇党委对村干部的监督,一是建立村干部勤廉谈话制度。每年初由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辖区内各村的实际情况对村干部进行集体勤廉谈话,主要是告诫村干部不要贪污贿赂、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务正业,而要踏实干事、清白做人,会上村干部人人做出书面勤政廉政承诺,并存入廉政档案。平时根据群众反映,对确有缺点错误但又不够成党政纪处分的村干部,由乡镇纪委对被反映的村干部进行谈话,针对问题在批评教育的基初上,提出警示和改正意见,要求被谈话人检讨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表明态度。通过谈话让村干部真正过好思想政治关、团结协作关、责任意识关、廉洁自律关、本领提高关,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乡镇党委与下辖行政村党支部签订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本村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好并监督本村党员特别是村干部的工作。同时,乡镇每个党政班子成员根据实际结对联系一个片,负责监管片内各村村干部勤政廉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今年该县大福镇以落实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依托,从严规范村干部行为,收到了良好效果。上半年该镇共计诫勉谈话12人,党政纪处分2人,因村干部问题导致群众到县乡两级上访比率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三是实行不作为村干部问责制。建立《村干部不作为问责办法》,对工作被动拖沓、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对群众反映强烈、能够解决的正当要求久拖不决和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乡镇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等12种不作为行为进行严肃问责,有效解决了村干部庸、懒、散的工作作风。2009年,该县各乡镇共确定65名村干部为不作为村干部,其中村支书(村主任)12人,村支两委会其他干部53人。其中有57人受到诫勉谈话、书面问责或限期整改,15人被扣发村干部误工补贴,8人受到劝辞或自动请辞的处理,6人被移送乡镇纪委追究党政纪责任,促进了村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
二、建立集体内部监督机制,实现村干部用权制度化
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为防止村干部在村级事务管理中独断专行,该县从制度建设入手,大力加强村级集体内部监督,努力实现村干部用权制度化。一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利用党小组会和支部会议等形式每年召开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要求驻村干部和非党村干部列席参加,会上大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村干部自觉加强党内监督意识,规范用权行为。二是实行民主决策制度。定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救灾救济款物的分配、扶贫项目的选定、集体资产的处置、土地的流转等与村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进行民主决策。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做出的决定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违纪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是推行民主理财制度。成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3至5名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按月在入账前审核村集体的财务发票。对发票真实性有怀疑时,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有权向村干部质询。质询结果不满意的,可将发票作退票处理,不予入账,所退票的责任则由相应的村干部承担。审核通过的发票加盖村民主理财小组的印章并由小组成员签名后,送乡镇经管站进一步审核。经管站工作人员按照有正规发票、有经办人签字、有用途说明、有主管领导审批、有村民理财小组的审核意见的“五有”原则,对各项开支从程序、票据等方面严格把关,并分村做账统一保管。同时,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特别加大对扶贫开发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重点项目资金和救灾扶贫资金、移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严防村干部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滥用职权。如,该县乐安镇快马村,以前由于村级财务不规范,致使村民三番五次到镇、县两级政府上访,成了远近闻名的“上访村”。2008年该村下大力气推行民主理财,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从而有效改善了当地干群关系,如今昔日的上访村已变成了工作先进村。四是实行民主测评制度。每年由各乡镇组织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述职述廉,报告一年来工作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村内各项收支情况等,会上村民代表对村务活动中存在的模糊问题,当场向村干部提出质询,村干部当场给予答复。然后与会人员根据村干部一年来的现实表现,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分别对班子集体和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并及时向村民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结果为优秀的给予奖励,对不称职的由乡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对两次测评结果为不称职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免职。2008年来,该县在民主测评中共诫勉谈话13人,免职1人,进一步促进了村干部勤政廉政。
三、建立村民群众监督机制,实现村干部办事透明化
群众监督是最好、最有效的监督。为实现村级事务 “阳光操作”,该县着力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充分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切实发挥其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防火墙”作用。一方面是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一是公开内容上,坚持凡是群众关心的、想知道的、有疑虑的都要公开的原则,对村级财务、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土地征用补偿及拆迁、村干部工资等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问题等事项全面公开,真正做到村务公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二是公开时间上,针对不同性质的问题选择不同的公开时间,如对计划生育、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等采取一月一公开的定期公开办法;对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群众普遍关心且时效性强的工作,采取即时公开的办法。三是公开方式上,在村务公开栏上增设了“提问栏”和“回音壁”两个栏目,对不在常规公开内容之列而群众又想知道的事情,村民以“点题”的方式在村务公开栏上的“提问栏”提出或将“点题”内容投入村民意见箱,由村干部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上的“回音壁”或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回答。四是责任追究上,严格追究“假公开”和“不公开”,该县纪委、监察局采取不定期巡查方式,对落实村务公开不得力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今年,该县已对7个乡镇56个村的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抽样检查,发现并纠正问题12个,对工作相对较差的2名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名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党政“一把手”提出了批评。另一方面是建立村级民主监督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由3至5名作风正、威望高的村民代表组成,在乡镇纪委和村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具体负责监督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村级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等村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监督委员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全面检查全村当月的财务收支票据和村上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时向村党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的民主管理,促进了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近两年来,该县各村监督委员会共拒付不合理开支48万余元,对1452项重大村务活动实施了全程监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60多起,农村各类信访事件同比下降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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