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清舵正自远航

湖南省作为全国预防腐败工作试点省份之一,近年来以检查考核为动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从2009年底开始,省委认真组织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领导规格之高、考核内容之全、群众参与度之广、社会影响之大在湖南前所未有。
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工作。省委专门成立检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周强和省委副书记梅克保任副组长,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泰波,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路建平为成员。同时,成立了检查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检查考核工作,由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任主任,3名省纪委常委任副主任,省纪委有关厅室负责人为成员。分别组建市州和省直单位检查考核组,具体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其中,市州检查考核组4个,分别由省委常委任组长、省纪委常委任副组长,邀请1名特邀监察员,各配备2名工作人员;省直单位检查考核组6个,由1名省纪委委员任组长,分别从派出机构和省纪委机关抽调8人为成员。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考核。去年11月23日,张春贤到长沙市检查考核,在专题听取长沙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后,他强调,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围绕全省科学跨越、富民强省大局,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创新机制,转变作风,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重点突出 形式规范
为确保检查考核的实际效果,湖南省结合实际,在检查考核的对象和内容上抓住重点。在检查考核对象上,将14个市州和41个驻有省纪委、省监察厅派驻机构的省直单位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对象,由省委检查考核组直接进行检查考核。对其他31个省直单位、50所高职院校、36户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则分别委托省直纪工委、省教育纪工委、省国资委纪委进行检查考核。在检查考核内容上,重点检查考核各级党组织、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是否履行了职责;重点检查考核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是否整体推进;重点检查考核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是否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是否建立相互配合机制、增强综合效应,各级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机构是否发挥作用等。同时,设置了对创新性工作的检查考核,并单列创新性工作奖励项目,以鼓励和推动改革创新。
为客观、准确、公正评价被检查考核单位,湖南省采取单位自查、实地考察、民意调查、对口评价等方法,进一步规范检查考核形式。检查考核组到市州和省直单位,普遍采取听取党委(党组)情况汇报和纪检监察创新性工作情况汇报、查看有关工作资料、召开座谈会、组织民主测评、对创新性工作进行实地考察等五种方式进行检查考核。开展民意调查,引入民意评价,让群众给领导干部打分。省民调中心采用问卷式互评和电话随机调查社会公众或市县党政班子成员等方式进行民意调查。省纪委各业务室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地各单位进行分析考核并打分。据统计,检查考核组共召开各种汇报会427场次,组织9140名干部群众进行了民主测评,与2148名干部群众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谈话,民意调查了12753名干部群众。
实地检查考核结束后,根据检查考核组、省纪委监察厅机关业务厅室、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等四个方面给出的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并汇总,得出检查考核的综合得分。在此基础上,检查考核委员会先后3次召开会议,全面比对,反复研究,对检查考核结果作了综合评定,并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全省被检查考核单位均为合格单位,评定市州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3个,省直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14个,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6个,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7个,并评定创新性工作31项。
总结经验 表彰先进
检查考核是手段而非目的。对此,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表示:“要以检查考核为契机,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现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良性互动与系统推进。”通过检查考核,比较全面客观地掌握了湖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大量结果表明,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湖南省惩防体系建设的检查考核实现了“三个有利于”:一是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检查考核,有利于强化各级党委、政府抓惩防体系建设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二是把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工作作为检查考核的重点内容,有利于推动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实;三是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检查考核结果,有利于保证客观公正,提升了抓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检查考核求真务实,结果评定客观实在。湖南省委高度重视检查考核成果的运用,以激发和巩固全省抓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积极性。按照“谁检查考核,谁反馈”和“检查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对被检查考核单位存在突出问题的,由各检查考核组负责反馈。对整个检查考核结果,以文件形式通报全省。对30个先进单位和31项创新性工作,在今年1月19日召开的湖南省纪委九届七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予以表彰,并安排郴州市和省地税局作为先进单位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同时,注重总结反映各地各部门惩防体系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将行之有效的创新实践上升为反腐倡廉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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