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平: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巡视监督的思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4-21 15:41
来源:省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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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办主任 张卫平
县一级在党和国家的政治体制和组织架构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政权稳固的重要基础。县级领导班子担负着领导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责。因此,通过巡视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对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巡视监督的原因分析
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县一级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县一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权力大、责任大、影响大,必须切实加强对他们的巡视监督。
县级政权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强化巡视监督的必要性。 “郡县治,则天下安”,在中国的行政体制中,县一级作为职能完备的政权机构,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具有承上启下、沟通城乡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抓好基层各项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巩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都离不开县这一级组织。县级党政领导身处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第一线,他们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肩负的责任比较重大,其素质能力和作用发挥如何,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从经济发展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县域经济总量战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越来越高。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建设,对保证全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非常重要。因此,通过加强对县级领导班子的巡视监督,可以督促他们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切实为党和人民用好权、做好事,从而夯实国家的政权基础。
县级班子的建设现状决定了强化巡视监督的重要性。我省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由省委直接管理和任免的干部管理体制,这就决定了省委巡视组有责任开展对县级巡视,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监督。新形势新任务对县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要求越来越高,基层工作中一些从未遇到过的新情况、新难题、新矛盾直接考验着他们的领导水平。领导干部如果群众意识淡薄,处理突发事件能力欠缺,很容易使基层矛盾激化,社会问题扩大化;如果自身修养不提高,乃至放松警惕,就会在种种诱惑下翻身落马。从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情况看,全省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总体上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人经不住权力、地位、利益的考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影响很坏,教训十分深刻。因此,加强对县级领导干部的巡视监督,可以使他们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落实中央的指示要求决定了强化巡视监督的紧迫性。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和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县委书记队伍建设。今年5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委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切实加强对县委书记的监督,试行省级党委巡视工作延伸到县,促进县委书记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今年7月,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省委巡视组负责对县(市、区)委和同级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这是中央第一次明确将县(市、区)领导班子纳入巡视范围。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充分认识搞好县级领导班子巡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县级巡视纳入整个巡视工作之中,通过巡视切实解决县级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他们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巡视监督的重点界定
县级领导班子有其自身特点,与巡视市州、省直厅局的巡视有所区别,要注意把握特点,突出重点,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
重点对象。就巡视点确定而言,首先要选择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有较大反映的县(市、区),其次要选择党政领导班子在任期内相对稳定,特别是党政两个主要领导任职以来没有变动的县(市、区);就领导班子而言,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个班子中,党委和政府班子作为指挥决策和具体执行机构,权力和责任更大,应将其作为重点;就领导干部而言,党政主要负责人相对其他班子成员赋予的权力、责任和影响更大,应把他们作为重中之重。另外,群众有较多反映的领导干部也应作重点了解。
重点内容。围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他们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选拔任用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县(市、区)的工作相对省市更加具体、务实,集中在如何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落实和工作推进上。因此,巡视过程中,巡视组不仅应了解他们怎样理解中央和省委精神、制定发展规划、安排部署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全面掌握他们具体怎样做、做得怎么样、群众怎么看。
重点问题。巡视组对掌握的县(市、区)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要进行仔细分析,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筛选出需要深入了解的问题,尤其是事关大局、廉洁自律和广大干部群众反应较多的事和人,作为巡视工作的重点。对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和廉洁自律方面的线索,巡视组要进行比较深入的了解,力争做到掌握的情况比较真实可靠,再及时转交纪委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巡视监督的方法探索
对县(市、区)开展巡视,要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发现问题、查找不足,着力提高巡视监督质量和实效。
灵活运用巡视方法。县(市、区)的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相对较弱,地域狭小,消息传播速度快,人际关系比较复杂,这给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带来困难。巡视过程中,在灵活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接待来访等方法,开展一对一谈话、个别约谈、暗访、召开座谈会的同时,要注意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真实情况,跳出班子看班子、到群众中了解干部,全面客观地找出班子的不足、发现干部的问题。要深入工厂企业、乡镇街道,多走多看,把个别谈话与明察暗访结合起来,以此来验证成绩是否真实客观,反映问题是否准确。
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巡视县(市、区)的时间较短,工作量大。同时,县(市、区)突击性工作比较多,计划变化快,这要求巡视组在工作安排上必须更科学、更紧凑,在具体工作中应及时与对方沟通,灵活掌握方法,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巡视任务。在具体时间安排上,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个别访谈、实地走访和思考分析上。
善于协调各方关系。注意处理好与市委的关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市、区)领导班子由市委管理,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日常管理、教育和监督由市委负责。因此,延伸巡视哪个县(市、区),巡视组应充分尊重市委意见,与市委共同研究确定,并可请市委派员参加巡视,向县(市、区)委书记反馈之前应先与市委书记沟通,向县(市、区)委反馈时要求市委派负责同志参加。妥善处理好与县(市、区)的关系。县(市、区)的工作具体繁杂,巡视组应始终围绕巡视任务开展工作,防止陷入具体事务。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应及时与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对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在甄别真伪后及时向省委报告。
加大成果运用力度。要通过对县(市、区)开展巡视,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努力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大成果运用力度,为省、市委加强县(市、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重要信息和参考依据。对县(市、区)开展巡视的情况,要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汇报,重要情况要报告省委主要领导;对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醒和纠正,并提出整改要求;对涉及领导班子建设和其他组织人事方面的问题,要积极提出建议,转各级组织部门处理;对涉及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一般性问题,转市委处理;对涉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要按干部管理权限,转各级纪委按有关规定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督促党委政府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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