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0-04-22 14:32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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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通知》,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7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湖南省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湘办[2009] 39号),决定建立湖南省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通知》明确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为省委、省政府切实加强监督工作做好参谋服务;共享信息,及时交流和通报涉及有关单位和省管干部违纪违法方面的情况;研究监督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组织协调涉及多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讨论研究全省拟出台的有关监督工作的制度、规定,构建监督工作长效机制;交流加强监督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形成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省纪委牵头组织协调,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巡视机构、省信访局、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省政协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省国资委、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周农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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