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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开展四项预防腐败试点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省预防腐败局
继续推进乡镇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
岳阳市进一步加大乡镇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力度,对已取得成效的项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研究需要改进的地方,并稳步推进。乡镇机关公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消费项目:即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务活动所发生的通信(办公室的电话费,不含手机费用)、交通、办公、接待和旅差等费用。消费对象:乡镇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消费标准:原则上根据岗位实际公务活动必要的费用支出确定。消费办法:通信、交通、办公费用,按标准以货币形式直接发放到消费对象手中。接待费用实行总额控制,包干使用。旅差费用按出差远近确定,包干到人(含交通、住宿、餐饮费),超支自负,节约归己。定期张榜公布消费情况,做到真实准确,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转嫁负担、中饱私囊。总的要求是通过货币化改革,使乡镇机关公务消费总额费用开支有明显下降。
进一步落实有效监督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制度和机制
岳阳市加强对各级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省、市、县(市、区)党委决策,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情况;遵守学习、工作纪律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密切联系群众,实现、维护、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的情况;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按照组织原则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及抓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的监督。
切实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考核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将本人一年来的廉洁自律、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抓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向上级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报告。要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经常性检查考核、综合性考核与专门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结果作为个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执行主要负责人在纪委全会上公开述廉制度。述廉对象要根据纪委全会的评议意见,制订整改措施,认真整改,并自公开述廉之日起3个月内向上级纪委常委会报送整改情况。三是实行“三个谈话”和函询制度。主要负责人的任前谈话与干部任命谈话相结合,由负责干部任命谈话的人员负责任前廉政谈话。实行县市区委、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组织部负责人按管理权限分工同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纪委、组织部要适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认真落实函询制度。各级纪委和组织部对群众反映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要适时进行函询。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收到函询15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对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无故不回复函询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四是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地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凡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至组织处理,涉及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五是加强对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被审计者如存在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六是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用权监督。组织部门要对主要负责人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人选廉政情况征求同级纪委(纪检组、纪工委)意见的规定,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包括党风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议事规则,科学规范主要负责人的权力运行。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要求,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明确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项目、人事工作、政府采购工作的规定。凡涉及到财务、基建、人事、采购等事项由副职具体分管,主要负责人应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七是加强对主要负责人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应当向上级纪委和组织部报告;民主生活会后,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八是实行有错无为问责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对工作敷衍塞责,对重大事项决策不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实行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责任事故的,根据((岳阳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办法(试行)》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岳阳市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基础上,督促所有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针对本部门、本单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授予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全面细化、量化标准,制定流程图向社会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深化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
在重点领域加快推进防治商业贿赂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规范行政行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建设以“经济户口”管理为基础的企业信用服务和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黑名单”制度,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并将处置结果纳入市场准入和退出管理。推行拒绝红包(回扣)“承诺”制度,支持和引导行业自律。 (据岳阳市纪委监察综合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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