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强力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发展环境不优,难以吸引投资;行政效率不高,难以突破困局。深化审批改革,提高行政效率,是创优发展环境、服务百姓公众、提高城市竞争力的关键之举。2009年7月开始,郴州市委、市政府秉承先行先试的理念,强力推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将部门现有分散在多个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所有部门的审批科室集中到市政务中心统一办公;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中心到位,审批权限授权窗口到位),按照“批管分离”的原则,围绕着整合行政审批职能、改进行政审批方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监管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奋力开拓出了一条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之路。
一是清理审批事项,“晒”出项目清单。按照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对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年审年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项目进行了一次彻底的大清理。经清理后,全市保留312项行政许可,2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73项年审年检,29项省级许可市级初审,91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公共服务以及18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共计719项。对保留的事项,实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并编印成册,通过政府网站向全社会公布。通过本轮清理,共减少了61项行政审批事项。
二是设立行政审批科,有效归并职能。设置行政审批科,将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收费职能归并到审批科办理,是“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关键环节。由于各部门的审批事项办理程序不一样,部门的职能千差万别,职能归并与审批科的设置成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的难点问题。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市改革办提出分类设置的办法。第一类,“撤一建一”。审批职能多、事项多的部门,在现有科室的基础上,撤掉一个科室,单设审批科,统一办理本部门的审批事项,如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人防办等。第二类,组建行政审批科,“加挂”有关科室的牌子。针对不便于撤一建一的部门,实行保留现有某一科室牌子的办法,设立审批科,将现有某一科室的职能并入审批科,保留科室牌子以便于上下对口或争取资金。如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等单位。第三类,在有关科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由于市公安局机构编制的特殊性,实行在有关科室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的做法。第四类,不设行政审批科,由部门有关科室或下属单位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针对审批事项在部门内部本身就只有一个科室承办的部门,如市招商局、市地震局、市非税局、市农机局等单位,实行机构不变动,由现有审批科室进驻政务中心的办法。第五类,设置为联合窗口。针对审批事项极少,办理项目较少的部门,实行部门不派人员进驻窗口,由政务中心设置联合窗口,安排专人值守,部门明确联络员的办法。
三是强化简政放权,落实授权到位。职能归并是前提,授权到位是关键。改革办明确提出了授权的范围及层级。对即办事项,明确提出要授予审批科长和窗口审批决定权;对只需进行书面材料审查即可作出审批决定的事项,明确提出要授予审批科长和窗口审批决定权;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要授予审批科长及窗口预审处置权;对需组织现场踏勘、专家评审、检验检定、听证论证的事项,明确提出要授予审批科长和窗口的组织协调权;对急需办理的特殊事项,明确提出要授予审批科长和窗口特别处置权;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明确提出要授予审批科长和窗口审核决定权。各审批窗口都雕刻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专用章由审批科保管和使用。各部门上报的行政审批授权书全部要由改革办审核认可,授权没有到位的必须退回,重新明确授权。通过授权审核,57家单位集中到政务中心办理的719项审批、公共服务、收费等事项授予审批决定权的有426项,占59%。
四是实施电子监察,强化绩效考评。“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后,市政务中心集中了57个部门,719项事项,200多人集中办公。有效的管理与考核是确保改革成效的保障。“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与全市行政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两位一体、同步推进是此次改革的又一特征。我们将集中的719项事项全部录入行政审批系统,所有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50%以上,审批事项全部进入电子监察,绩效评估系统自动生成,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由此进一步明确并加强了行政审批首席代表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首席代表制要求部门审批科科长对本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收费全权负责;限时办结制要求所有审批事项严格按压缩后的承诺时限办结;责任追究制要求对任何行政审批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有诉必查,查明必究。同时,市政务中心加强日常考核,对每个窗口人员上班纪律情况、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情况进行巡查,实行“日清、周结、月评、年报”,日常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并将考核情况在各类媒体进行公布。
目前,全市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57家单位共计205人已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比改革前增加了24个单位,进驻人员由56人增加到205人。经过项目清理,进一步减少和压缩了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其中许可事项减少了61项;进驻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服务、公共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共计719项,入驻项目比改革前增加了43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集中了312项,占全市保留事项的96.3%;审批流程进一步简化,90%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审批,审批时限普遍压缩50%;对政务中心的授权增大,即办件比例由6.7%提高到50%,审批科长具有审批决定权的事项占总事项的59%;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初步构建了行政审批、社会服务、政务公开、网上审批、效能监察“五位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