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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公车管理“实名制”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0-04-22 17:09 来源:津市纪委

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管,津市实行公车管理“实名制”。一是车辆登记“实名制”。对全市各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进行重新核定,建立公车管理台账,并在前挡风玻璃贴上显眼的“公务用车标志”,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超标准配车、公车私户、借用下属单位和企业车辆等现象;二是公车驾驶员“实名制”。建立公车驾驶员信息卡,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卡上登记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公车驾驶员必须做到“驾驶证、行驶证、信息卡”资料相符,有效杜绝公车私驾和公车外借现象;三是加油卡“实名制”。加油卡信息与公车信息对应吻合,一张加油卡只能为指定的公车加油,对公车用油情况实行动态监管。通过实行公车“实名制”管理,该市共清退借用下属单位和企业车辆23辆,公开拍卖超标准配车和私户公车8辆,可节约公务经费90万元,对2名私驾公车的领导干部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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