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张家界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分组管理初见成效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10-04-22 17:14 来源:张家界市纪委

为加强对市直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创新管理机制,强化履职措施,近年来,张家界市纪委监察局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管理新路子,逐步完善管理办法,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纵向深入,取得明显成效。

一、积极探索,建立分组管理工作体制

2008年,市纪委监察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分组管理的通知》(张纪发〔20081号文件),对市直175个副处级以上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实行了分组管理。

(一)明确分组安排。将市直175个单位分十个组,原则是有领导隶属关系的按系统分组,系统分管部门为牵头单位,原则上确定该单位的纪检组织负责人为牵头人;没有领导隶属关系的单位则按照工作性质相近或相关的单位分组,明确一个市直单位或市纪委一个室为牵头单位,指定一名牵头人。

(二)明确领导体制。各组在市纪委监察局和牵头单位、本单位党组织领导下履行职责,并要求各组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探索开展工作的方式,鼓励各组内整合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广泛开展组内活动,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本组及各单位的工作任务。

(三)明确牵头人的基本职责。各组牵头人对市纪委监察局和牵头单位党组织负责,受市纪委监察局和牵头单位党组织委托,在本组内履行牵头归口、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的责任。

(四)明确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以组为单位,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和本战线、本单位党组织交办、委托的工作任务,召集组内会议,开展监督检查,进行组内讲评考核等。各组每季度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一次工作,年中年末开展各组工作讲评。

二、结合实际,健全分组管理工作体制

市纪委监察局高度重视分组管理工作,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分组管理工作,并在每年年中、年底召开总结会,及时总结现行的分组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采纳各分组管理的牵头人和联系室负责人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和分组管理的工作体制。2009年出台了《关于完善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分组管理的通知》,2010年再次以1号文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分组管理的通知》,将原来的十个组重新整合成七个组,建立督办员制度,在退居二线的处级干部中选派分组管理督办员,由分组管理督办员在市纪委监察局的授权下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对分组管理工作进行督办。在原来工作体制的基础上,建立分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纪委干部人事室牵头,组织分组管理督办员、各组牵头人及联系室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分组管理牵头人、联系室和督办员的职责,使工作体制更加顺畅。

三、狠抓落实,分组管理工作初见成效
     实行分组管理以来,市纪委监察局联系领导每年指导各组的半年工作讲评和全年工作讲评,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各组积极组织争先创优的劲头十足,19个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市直部分单位和部门实现了自办案件“零的突破”。同时,各单位和各部门相互交流工作经验,特别是改善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机关财务制度改革等方面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并进行推广。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