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创新信访监督途径 提升信访监督效能

近几年来,我市积极拓宽信访监督思路,不断探索实施信访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提升了信访监督效能,有效促进了全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解决了一大批信访举报问题。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54件(次),与上年同比下降1.5%,其中市本级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27件(次),同比下降10.8%。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到市赴省进京业务内集体访和重复访。
一、加强事前监督,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
一是针对普遍性信访问题开展事前监督。针对农村问题多、矛盾多、信访多的情况,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在 2009年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包案解决信访问题”活动中,把化解农村信访举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紧紧围绕农村基层“干部怎么选、事情怎么定、资金怎么用”强化信访监督。桂阳、桂东县等地围绕村级资金使用问题积极探索,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为村级财务管理服务,通过加强村级财务审计,促进了村务公开,有效化解了基层干部与群众的矛盾。永兴、宜章县等地创造性地对村干部实行定员管理,对村党支部实行分类定级,加强了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提高了村党支部的威望。北湖区、资兴市、安仁县等地健全了村民议事制度,制作了乡村干部权力运行流程,对“一事一议”进行规范,实行阳光行政。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了侵害农民物资利益、民主权利问题和基层矛盾纠纷的发生。2009年全市受理农村信访举报696件,同比减少47%。今年春节前,为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市纪委信访室耗资1.2万元,印制廉政贺年卡2000份,寄给全市每位县处级干部,提醒广大领导干部“从政不忘人民,掌权不忘廉政”,反映良好。二是抓住倾向性问题开展事前监督。根据郴州系列腐败案的特点和对信访举报领导干部问题的分析,一些领导干部产生腐败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领导干部权力的使用监督不力。根据这一信访举报情况分析,市纪委监察局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构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起草并以市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实行三项监督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在全市全面推行“限权令”即县、科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三重一大”(本地区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三项工作(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不直接分管制度。信访举报部门积极参与对“限权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限权令”落实到位。“限权令”的推行,构建了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机制,有效地规范了党政正职行使权力的行为。2009年全市没有收到决策失误和重大开支不正常的信访举报。三是围绕实施重大决策问题开展事前监督。作为信访举报部门,对在实施重大决策中可能出现的信访举报问题要认真研判,要有前瞻性,要强化事前监督,以预防重大决策实施过程中信访问题的发生。2009年,全市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1个,投入资金21.817亿元,新增项目14个、投入资金10.486亿元。为防止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和在项目实施中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问题发生,市纪委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4个监督检查小组,确保了每个项目都有2名纪检监察干部负责监督检查。信访举报部门在每个项目区设立了举报箱和公示了举报电话、每个月安排信访举报干部到项目区巡访。同时,市纪委监察局还制定了严格的监督检查方案,建立健全了项目建设告知、重大事项公示、招投标、负责和跟踪问责双把关制度及跟、盯、示、督、查、改六字方针的跟踪问责问效制。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由于事前监督到位,全市24个重点扩大内需项目在实施中没有发生集体方和越级访,也没有收到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信访举报,取得了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二、加强事中监督,切实解决轻微违纪违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信访监督教育、保护党员干部的作用。在每次人事变动之前,信访举报部门要收到很多举报他人违纪违规的信访问题,这些信访举报问题如果不认真解决,将直接影响干部的使用。还有些人由于方方面面的原因对单位领导不满就到处举报该单位领导,严重影响了单位领导的工作。对群众举报反映的这类信访问题,我们及时开展信访监督,为32名领导干部澄清了问题。去年8月,群众举报市海事局局长袁某贪污、受贿、收受回扣的问题,这也是连续四年的重复访,经市纪委信访室初查和对袁某信访谈话,此问题反映失实,随后市纪委信访室在其单位通报了情况,为袁某澄清了问题,也化解了这一老信访问题。2008年市委组织部公示拟提拔时任北湖区石盖塘镇党委书记李某为北湖区委常委,其间我委收到群众反映李某违纪的信访举报,委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信访室对李某开展信访监督,通过信访调查和对李某信访谈话,为李某作出了群众举报失实的结论。二是主要领导亲自参加信访监督,解决轻微违纪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在开展信访监督工作中,凡信访谈话对象是县处级党政一把手的,均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同志负责谈话,去年光跃同志亲自与县处级党政正职进行诫勉谈话4人次,较好地解决了一些县处级党政一把手轻微违纪的问题。三是信访调查与信访监督相结合,增强解决轻微违纪问题的效果。我们在开展信访谈话前,对反映被谈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都要开展信访调查,以增强信访监督的针对性,提高信访监督的效果。去年6月,群众举报市粮食局局长陈某公车私用造成一死一伤、公款报销26万元事故费用的问题。经信访调查,该问题反映失实,但办公室安排其外甥(非粮食局聘请人员)给他开车是错误的。通过对陈某信访谈话,陈既如实的说明了情况又深刻认识了存在的错误,且于谈话当天下午就把其外甥辞了,其外甥还赔偿了自负部分费用,单位反映良好。去年4月,在治理驾考人员违规收取“通关费”的工作中,通过对3名考试员的信访谈话,3名考试员主动交代了收取“通关费”的问题,并上缴违纪款20万元。3人被免于追究纪律责任。近3年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实施信访监督906次,其中市本级69次,县(市、区)837次;采取信访谈话市级42次,县(市、区)370次;市级发信访通知书27次,县(市、区)361次;市级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6次,县(市、区)51次;市级发信访情况通报4次,县(市、区)45次,解决轻微违纪问题320个。有效地教育、保护、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和化解了一大批信访问题。
三、加强事后监督,巩固信访监督成果
在开展信访监督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廉洁自律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事,必须常抓不懈,同时,实施信访监督后,一些被监督对象并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一些需要整改的问题也有待时日,一些因制度不健全而引发的问题需要规范。因此,加强事后跟踪监督,对巩固信访监督成果极为重要。一是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凡是实施信访监督后,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的,由信访举报部门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建立年末考核机制。在市纪委监察局对各县(市、区)、市直单位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中,由信访举报部门将对已经实施信访监督的单位或党员干部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提交各考核组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一并考核。在2009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有2个单位因对信访监督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被扣分,取消了评优评先资格,并向市纪委作了书面说明,反响强烈。三是建立常态处理和部门流转机制。一方面信访举报部门积极会同案管部门对一些信访举报件转为案件线索的,如经排查,认为可查性不大的,可以回流进行信访监督,变集中处理为经常性处理,确保信访件的快速消化。另一方面属本级管辖范围内的信访举报件已经进行信访监督的,可将信访监督结果抄送案件管理部门备案,以保持案件线索的连贯性,防止以“谈”代查。汝城县纪委根据群众反映该县法制办主任邓某为其妻传销提供便利的问题,对邓某实施信访监督谈话,向其敲响警钟,提出忠告。邓某在谈话中不仅没有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而且没有改正错误的决心和态度。事隔8个月,汝城县纪委对邓某涉嫌传销的问题立案调查。邓某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坚持“解决问题是为了不发生问题”的理念,把信访监督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监督一个信访问题、教育一批干部、规范一套制度、稳定一方群众。市纪委通过对北湖区法院原院长郭某的信访监督,针对法院系统存在的财务管理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司法不公的问题,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责成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收费大检查,建立健全收费规章制度。苏仙区纪委在对区林业局五里牌林业站原站长开展信访监督后,发现该站票证管理不规范是导致贪污公款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立即建议并监督全区制定了《票证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票证管理风险点的排查和治理,规范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票证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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