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筑牢立体监督网络有效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

耒阳市通过完善村干部监督制度,构建“上、中、下”三级监督体系,有效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确保了村民自治权力的正确行使,优化了村干部的工作作风。
一是完善组织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村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对村干部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作出组织评定,将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奖惩、绩效工资发放和村干部调整的依据。推行廉政谈话制度,在村干部任前、调整交流、任期届满时,进行组织谈话,全方位了解村干部的情况,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实行村账乡代管制度,全面实施“账户统设、集中核算、统一管理、规范收支、定期公开、上下监督”的村级财务管理模式,有效规范财务管理。
二是完善集体内部监督制度。实行民主决策机制,规定凡属重大决策和涉及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须由村“两委”班子提议,经党员大会讨论决定。严格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要求各村(居)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入进行自我剖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开展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村干部述职述廉活动,自觉接受全体党员的评议监督。今年4月初,该市已全面启动了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活动,目前,该市已有21个村完成了党组织书记向党员大会述职并接受评议工作。
三是完善村民民主监督制度。贯彻执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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