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作风优良持续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湖南省邵阳市纪委监委开展“清风护航”行动,组织力量深入企业,紧盯惠企政策落实、涉企审批事项办理等重要环节,摸排干部服务企业作风情况,以作风提升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图为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干部在企业走访了解有关情况。陈湘林 摄
特邀嘉宾
刘卫军 湖南省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袁 峰 浙江省宁波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程 浩 湖北省阳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一个地方的发展活力同营商环境密切相关,而干部作风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新时代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净化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哪些可感可及的成果?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工程,当前存在哪些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作风问题?怎样坚持严的基调,以纠治作风问题为抓手,破除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梗阻点?如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强动力?我们特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讨论。
新时代以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净化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哪些可感可及的成果?
袁峰: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局破题,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焕然一新,赢得了人民群众信任拥护,对净化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也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党政机关角度看,作风的重塑带来了效能的跃升。经过十多年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得到有力纠治,文山会海、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不必要的检查考核等明显减少,干部得以从繁冗事务中解脱,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下沉一线,主动了解企业需求、解决实际问题。
从企业角度看,最直接的感受是“隐形负担”大幅减轻。不必要的接待应酬、摊派赞助显著减少,企业经营者得以将宝贵的时间和精力从“搞关系”“跑门路”中解放出来,更专注于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和研发创新。同时,“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等一系列举措,使得企业普遍感受到办事环节简化、流程透明、规则清晰。经营主体普遍反映,现在“心思更定”“干劲更足”,能够安心谋发展。
从群众角度看,最直观的感受是社会风气明显好转。曾经反映强烈的“舌尖上的浪费”“车轮上的腐败”“节日中的歪风”等奢靡之风和特权现象得到有力遏制,党风政风的持续净化带动了社风民风向好,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不断提升。在办事体验上,无论是办理个人证件、社保医保,还是与市场监管等部门打交道,群众普遍感受到政务服务效率提高、服务优化。“一网通办”、预约服务、一次性告知等举措让办事更省心省力。办事不用“托关系”“找熟人”,大家规则意识增强,按章办事成为主流,群众享受到了更公平的公共服务。
刘卫军: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党中央的示范带动下,各级党组织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正风肃纪反腐,党风政风、社风民风焕然一新,政商关系不断净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政务服务更加优化。各级党委政府坚持靠前服务、问需问计于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带动干部转作风优服务,形成“企业有困难、部门齐帮忙”的广泛共识和“人人重营商、个个优环境”的浓厚氛围。许多地方常态化开展“企业家接待日”“民营企业家沙龙”等助企活动和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变“坐等上门”为“主动登门”、变“企业追政策”为“政策找企业”。
政商关系更加亲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实现亲与清的统一,是治理课题,也是作风考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出重拳,严查政商勾连等破坏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案件,坚决斩断“围猎”与被“围猎”利益链。另一方面,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厘清政商交往边界,使党员干部在与企业家打交道过程中既大胆履职、担当作为,又守住底线、把好分寸。
制度机制更加健全。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优化营商环境也是如此。各地坚持责任上全链条,结合实际制定实施一系列改进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规定和务实举措,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权力制约,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通过严明要求、狠抓执行,压缩权力“任性”空间,为经营主体构建起规则透明、办事清爽的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工程,当前存在哪些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作风问题?这些问题违反哪些纪法规定?
袁峰:当前,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作风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
部分干部的“避责心态”影响发展。少数干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思想作祟,遇到复杂问题或历史遗留难题,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比如“新官不理旧账”,签了的协议、定下的政策,主官一换就可能变卦;还有审批环节的“中梗阻”,上面政策是“绿灯”,但是到了地方,需要研究、分析、配套,一旦存在困难,就可能变成“黄灯”甚至“红灯”,最终导致政策“空转”,承诺“悬空”。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上还有差距。经过持续深入纠治,一些党员干部与企业主搞利益勾兑的不正之风得以刹住。但有的干部出现了另一种倾向,“清”有余而“亲”不足,与企业协调问题、服务指导、解决困难等,不够积极主动。有的企业家反映,交流沟通渠道还不够顺畅。
政策落地的“温差”和“末梢堵塞”不容忽视。好政策出了门,但宣传解读不到位、申请流程太复杂,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来说,常常“看得见、够不着”。个别政务服务窗口仍然存在服务态度生硬、业务不熟情况,直接影响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这些作风问题就像一颗颗“软钉子”,虽不致命,却让企业跑起来有些“硌脚”。优化营商环境,不仅要有好的政策、制度来支撑,更要靠好的作风来推动落实。破除这些障碍,需要健全完善激励和惩戒机制,让干部知责、担责、履责、尽责;完善容错纠错机制,让干部敢担当;规范政商交往界限,让干部敢于善于主动服务企业。
程浩:党员干部作风出问题,不仅制约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也是对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触犯,需承担相应纪法责任。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几种情形,属于违反群众纪律:对经营主体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落实惠企惠民政策不到位;效率低下、流程繁琐,导致经营主体和群众多头跑、来回跑;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中违规扣留、收缴经营主体和群众款物或者乱处罚;向经营主体和群众摊派费用,增加负担;在为经营主体办理具体事务时故意刁难、吃拿卡要等。有些行为违反工作纪律,如“新官不理旧账”,只招商不服务、言而无信,向企业开“空头支票”,不履行不兑现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义务等;又如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将不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或资质违规审批通过,破坏公平竞争环境等。有些行为违反廉洁纪律,如服务企业过程中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娱乐活动安排等。需要注意的是,在管理服务活动中多次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企业和群众财物,累计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可能涉嫌受贿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影响营商环境行为同样作出了处分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公职人员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摊派财物;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态度恶劣粗暴,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不按照规定公开工作信息,侵犯管理服务对象知情权等行为的处分。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也明令禁止农村基层干部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等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或由企业等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在农贸市场、乡镇集市等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
怎样坚持严的基调,以纠治作风问题为抓手,破除制约营商环境优化的梗阻点?
程浩:通过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破坏营商环境的作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一些顽瘴痼疾屡禁难绝,提醒我们纠治作风问题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全面从严。
聚焦责任,深化政治监督。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服务企业履约践诺等情况纳入政治监督清单,作为巡视巡察重点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纠治作风问题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抓政治上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到位,政商关系亲而不清、清而不亲,对上拍胸脯做保证、对企对民漠视不管,招商时说一套、服务时办不到等问题。
聚焦重点,靶向精准纠治。强化“室组地”联动和片区协作,汇集巡视巡察反馈、检举控告、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务服务评价、网络舆情等方面情况,全面起底涉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开展分析研判,梳理滥用自由裁量权、违规收费、吃拿卡要等共性作风问题,开展“小切口”靶向整治。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既强化办案震慑,对涉营商环境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又系统施治,深挖案件背后存在的作风问题,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自查自纠等方式,推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聚焦日常,做实监督管理。将纠治作风问题融入日常,定期下沉一线,与企业管理者、技术骨干、产业工人等面对面交流,深入问干部作风、查服务质量、求对策建议,第一时间向职能部门交办问题。广泛凝聚派驻监督和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监督合力,采取列席职能部门党委(党组)会、开展企业调研走访、实地检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流程、举办专题电视问政等举措,对涉企职能部门的业务受理、决策、审批、执法等工作实施全流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督促改正苗头性作风问题。
刘卫军:当前,各地营商环境持续改善,但一些不正之风仍时有发生。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打好监督、办案、治理、教育“组合拳”,一严到底正风气、护发展。
聚焦履职尽责靠前监督。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协同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联合职能部门开展联动督查、重点项目挂牌监督等行动,详细摸排干部服务企业的作风情况,着力发现和纠治惠企政策落实打折扣、“新官不理旧账”、招商引资“内卷式”竞争等问题。
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惩治。办案是最有力的监督。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注重通过信访举报、入企走访、热线工单、部门协作、巡视巡察等途径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健全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优先受理、快速处置、限时办结。突出查办重点,紧盯审批监管、执法司法、涉企服务、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和环节,紧盯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插手干预、违规收费、趋利性执法、“小过重罚”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聚焦源头防控深化治理。查办案件不是目的,推动治理才是根本。针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在严查快处的基础上深刻剖析根源,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相关责任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管。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问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比如,我市连续三年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问题整治,坚决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收息、“打牌子”“提篮子”牟利等问题亮剑。积极推进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紧盯人、事、财、物等要素,力求将问题发现在小、处置在早。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如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作风,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强动力?
袁峰:优化营商环境是关乎发展全局的“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今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指出,“优化营商环境要一手抓改革,打通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一手抓干部教育管理,引导干部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必须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改进作风、服务企业的实际行动,让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具体可以从三方面发力:
以学促干,破除思想壁垒。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对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刀刃向内查摆问题,看是否还存在“避责式”躺平现象?是否让企业遭遇“弹簧门”“玻璃门”?要通过专题研讨、案例剖析,扫除“官本位”思想残渣,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切实倾听企业呼声。
以改增效,攻克顽瘴痼疾。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作风沉疴,向“新官不理旧账”亮剑,建立政府履约督查机制,决不允许因人事更迭损害企业权益;向“中梗阻”开刀,严查审批执法环节吃拿卡要、推诿扯皮问题,打破“上面放、中间阻”的怪圈;杜绝“扰企烦企”,推行“综合查一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以制固本,激发担当动能。作风建设贵在长效。要划清亲清边界,细化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让干部敢“亲”真“清”,主动靠前服务;破除“洗碗效应”,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出于公心、为解企业难题而突破常规的探索予以包容,为担当者撑腰;深化“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增值化等改革,推动政策“免申即享”、服务“一码直达”,压缩权力任性空间。
刘卫军: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优化营商环境也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更强动力。
推动学习贯穿始终。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改进作风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系,进一步树牢“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自觉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运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损害营商环境方面的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筑牢思想防线。
动真碰硬查改问题。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排查是否存在执行政策“一刀切”、层层加码,拖欠企业账款,在企业内部食堂、老板私人住宅等地方违规吃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对症下药、集中攻坚,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对在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破坏营商环境者,从严从快处理。将学习教育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统筹抓好涉企执法服务等重点整治项目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群众身边实事,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坚持严管厚爱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中敢闯敢创敢干的干部,实事求是容错纠错,不让干事创业者受委屈、背包袱,引导带动广大干部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在政商交往中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积极倡树宽容失误、鼓励担当的鲜明导向。(记者 刘一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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