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行:创新分级分类监督 筑牢清廉金融防线

近日,湖南银行娄底分行纪委组织纪检干部深入企业客户生产车间、田间地头等经营一线,对今年新增授信客户开展现场廉洁回访。通过问卷调查、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访谈等方式,精准摸排授信环节中的廉洁风险,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业务发展最前沿。
金融是国家经济的命脉,清廉金融生态是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基石。驻湖南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南银行纪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湖南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分级分类监督模式,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向重点领域聚焦,大力构建清廉金融生态。
创新模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监督
鉴于银行网点分布广、从业人员多、资金流动大、廉洁风险高的特点,该行创新实施分级分类监督模式。
分级监督压实责任。按管理层级划分监督重点,采取差异化监督措施。总行层面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党委班子、中高层管理人员,紧盯“三重一大”决策、选人用人、信贷政策制定等事项,防止权力滥用。分行层面聚焦“一岗双责”落实,通过政治巡察、监督谈话、述职述廉、工作考核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对履职不到位、业绩考核连续末位、群众反映强烈的个别分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进行果断调整。支行层面严查基层“微腐败”。通过大数据监测、客户回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防治基层微腐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重点监督干部员工保护客户信息安全、遵守党纪法规、违法犯罪等情况。
分类监督精准拆弹。坚持关口前移,紧盯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关键环节,深化开展金融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广泛深入开展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盯住信贷审批、资产管理、招标采购等易滋生腐败领域,先后开展不良及损失贷款廉洁风险问题专项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整治,员工与信贷客户、供应商异常交往问题整治。针对重点岗位人员,突出监督其与客户发生资金往来、接受客户宴请、收受客户礼品礼金、泄露保密信息等情况。该行对专项整治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并公开通报,形成了有效震慑。
监督成效持续显现。根据监督对象的岗位层级、管理幅度、岗位职责、风险等级等不同特点,进行分级分类监督,合理确定监督重点,聚焦靶心、精准发力。通过紧密衔接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基层监督,分层级、分业务、分岗位对干部员工廉洁风险开展防控监督,促进监督工作精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提升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深度转变。通过系列精准有力监督举措,该行廉洁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日益形成,为业务稳健合规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
预防为先:筑牢“四防一体”安全屏障
坚持预防为先,防治结合,该行纪委着力抓好人防、技防、群防、制防“四位一体”的预防体系。
做实“人防”固本。强化理想信念教育,丰富廉洁文化载体,编印《清风手册》,汇编中央精神、省部要求、监管规定及行内制度。建成“清风书屋”、清廉文化走廊,创办《清廉湖南银行》电子刊物,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好家风・好传承”活动,营造崇尚廉洁、实干担当的良好氛围。
创新“技防”赋能。打造“智慧纪检”系统,集成信访举报、出国(境)信息、婚丧喜庆事宜、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外部处罚等多维数据,建立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定期精准“画像”。依托该行审计“火眼系统”,运用大数据建模分析技术,动态监测预警异常交易、大额消费等行为。在公务用车安装定位系统,实现用车轨迹可追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强化“群防”拓面。在该行官网公布纪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鼓励社会和全员参与监督。畅通客户反馈,业务合作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向客户送达“廉洁从业告知函”,并附上该行纪检举报电话;业务结束时必须收回客户签名的“廉洁从业确认函”(回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后续持续加强客户廉洁回访,监督从业人员坚守“零物质”往来铁律。
抓好“制防”扎笼。制定《湖南银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经营管理事项监督办法》《员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员工个人投资行为廉政规定》等。监督推动制定《湖南银行从业人员行为守则》《岗位轮换与强制休假管理办法》等,督促干部员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针对日常监督和专项排查中发现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今年以来,推动“立改废并”制度100余项,制度“笼子”越织越密。
协同保障:构建联动高效大监督格局
畅通内外部渠道,强化联动协同,健全多维约束机制,凝聚监督合力。
深化外部协作。依托省纪委监委“室组企”片区联合办案机制,推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线索联查、成果共用,提升监督执纪权威,形成惩治腐败合力。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联动,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
严管合作方行为。推动在合同中设置廉洁从业条款,从合同层面增加商业贿赂违约成本,约束信贷客户、供应商、合作方等合同相对方与该行廉洁合规开展业务合作。将个别违反廉洁从业条款的供应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库,不再与其开展新业务往来。
统筹内部力量。坚持全行纪检监察力量一体化统筹,工作统一调度,人员统一安排。构建“1+3+N”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内控、巡察部门专业优势及总行其他管理部门的职能监管作用。健全总分支行三级纪检联络员管理机制,监督触角直达末梢,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驻湖南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湖南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钟心表示,驻湖南银行纪检监察组、湖南银行纪委将坚决贯彻党章赋予的职责使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以精准有力监督护航湖南银行高质量发展。(湖南银行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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