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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部署专项治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一查到底 务求实效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09-06-30 15:50 来源:湘潭廉政网

    6月24日,由湘潭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12个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湘潭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我市“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彭雁峰要求,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一定要动真格,求实效,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治理重点:党政机关以及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我市这次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的范围是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全 市各事业单位中,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为重点治理范围。据了解,本次将着重清理各级执法部门、下属系统较多的部门、收入管理不规范的部门和有经营性收入的部门。
    治理内容:应列未列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
    本次治理将重点对2007年以来的各种“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的滚存余额和已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要追溯到以前年度。
    会议明确这次清理的主要内容有: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经营性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单位违规以其他方式设立的“小金库”。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还公布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届的广泛监督。
    治理的方法与步骤:历时半年,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本次专项治理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时间是2009年的6月到12月,历时半年。其中,7月初到10月底为重点检查阶段,也是这次“小金库”治理的关键性阶段。要求各级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领导机构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检查面不得低于20%。11月份,各地各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具体的整改,做到对违纪资金、违纪资产的处理到位,对违纪责任人的处理到位。
    治理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彭雁峰要求,这次清理整顿“小金库”工作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部门、单位和个人,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顾全大局,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认认真真开展自查自纠,配合重点检查,对查出的所有违纪问题,各级各部门应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处理,案情重大、有争议又难以处理的问题,将由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处理,必要时,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彭雁峰指出,对那些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的单位或部门,在自查自纠中查出的问题,可以从轻处理;对那些在自查自纠中走过场、或者抱有侥幸心理的单位或部门,一旦查出问题,将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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