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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削减行政审批项目103项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09-07-01 09:21 来源:永州廉政网

    6月24日,永州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调整和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决定市、县两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45项,与改革前的448项相比削减103项,削减率为23%。

    按照市政府的安排,3月初永州市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永州市监察局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督促市直53个有审改任务的单位对各自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市、县(区)两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底数,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逐项进行审核,初拟了全市取消、调整、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目录。市审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审改目录进行了集体会审,并向省审改办汇报,然后呈报市政府审定发布。

    通过本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永州市最终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为313项,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为32项。其中,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280项,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29项,合计保留行政审批309项,与改革前的419项相比,削减110项,削减率为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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