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书记要做一名理性的理想主义者

望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丁 文
5月份全国县纪委书记首期培训班在京举行,如此高规格的集中轮训在新中国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培训时间虽然短促,但是培训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授课老师级别高,使我们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交流机会。尤其是在5月12日培训班学员代表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发表“牢记宗旨不辱使命,做合格的纪委书记”的讲话,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对我启发很大。回到工作单位后,我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县纪委书记进行认真了思考。我个人认为,要当好一名合格的县纪委书记必须是一名理性的理想主义者。
一、县纪委书记首先应是坚定的理想主义者
古语有云:“郡县治,则天下安。”的确如此,基层政权的稳定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县级纪检部门担负着筑牢基层反腐“防护墙”的艰巨使命。县纪委书记直接担负着管好党纪、抓好党风的重要责任,并始终战斗在与歪风邪气和腐败行为作斗争的最前线。县纪委书记要做到仰不负党、俯不愧民、不辱使命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温家宝总理曾说: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我想我们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树立“仰望星空”、关心国家命运的高尚品德,必须用炽热的情怀求索追随永恒的真理,敬畏并捍卫凛然正义。要达到这一目标,县纪委书记必须长燃理想的明灯,坚信反腐倡廉美好愿景,秉持激浊扬清职业操守, “时时勤拂拭,莫使有尘埃”,让自己的理想永远明亮如镜。
要有坚定的事业理想,不人云亦云。近年来,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有些腐败现象没有得到很好遏制,党员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等案件增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增加;大案要案、共同违纪违法案件上升;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等歪风还不同程度存在。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干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对此,一些同志不能正确认识,认为腐败现象无时不在无处不有,个别同志甚至错误而简单地将腐败现象归咎于改革开放头上,对党能不能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好这一问题产生了种种疑虑。做好县纪委书记,不能人云亦云,不能丧失信心,必须不断坚定纪检监察事业的远大理想。这种坚定,不仅来自于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职责,也来自于“邪不压正”、“得道多助”的历史证明;这种坚定,不仅来自于党中央对反腐败和基层纪检工作的高度重视,还来自于人民群众强烈呼声和社会的期盼。我们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通过学习、思辨、升华,认清腐败现象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明确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清党内腐败现象是支流而非主流,坚信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认清我们党治理腐败措施的正确性,坚持在标本兼治上下功夫。
要有献身理想的热情和实践,不畏首畏尾。理想,光靠“喊口号”,不去实践也不能变为现实。“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虽然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事情,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有一份责任。但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大树上的“啄木鸟”,必须要牢固树立为理想献身的精神,竭尽全力地维护党的肌体健康。我们要有一种只见义不惟利的执着,对奉行的理想信念孜孜以求;要有一种舍我其谁的气概,敢把“皇帝”拉下马;要有一股勇往直前的拼劲,言必行、行必果、敢担当。只要有利于党和人民,我们就要满怀豪情放手干,不去争论只管干,义无反顾大胆干,开拓创新超前干,不断开创反腐倡廉的新局面,不断取得反腐败的新成果。
要有与现实“潜规则”抗争的胆识,不随波逐流。在开展专项督查、进行作风整顿、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时,每一个县纪委书记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说情的、指责的、怨恨的,甚至直接施压的,等等。县纪委书记就要不怕丢选票,敢于把乌纱帽拿在手上做事,做敢于秉公执纪的“黑面包公”,而不是做吓唬麻雀的“稻草人”。我们要面对金钱不动心,面对美色不动情,面对权势不弯腰,面对困难不低头;我们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做到信仰上不含糊,立场上不动摇,政策上不走样;我们要敢于坚持正义,敢于碰硬不惧邪恶,敢于扮“花脸”当“黑脸”,忠诚地履行党的卫士职责;我们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自觉抵制各种糖衣炮弹的袭击,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我们要自觉做到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讲纪律,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做到宠辱不惊、去留无意,把心思集中于本职,把精力倾注于岗位,把才智奉献于事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 “从没得罪纪委书记这个称号!”
二、县纪委书记不能缺乏审时度势的理性
理想主义者的最终落脚点是现实主义。一个地方一个单位,要真正风清气正,不仅需要沸腾的热血,更需要理性的智慧。我们基层的纪委书记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清形势,找准定位,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讲究方法与策略,不断以反腐败的成效取信于民。
必须认清形势,直面困难重点突破。只有正确认识和判断当前反腐败形势,才能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才能坚定反腐倡廉的信心,才能统一思想调动各方积极性,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好务。一不能“只见玫瑰不见刺”。不能否认我国基层纪检组织工作条件与工作环境越来越好,但县级纪检监察机构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从体制和机制看,受到的干扰和约束大,放不开手脚工作,对同级党委监督乏力。从协调配合机制看,由于部门利益等原因,致使与反腐倡廉的其它相关职能部门未形成强有力的办案合力。从队伍建设上看,人员配制少,缺少专业性、全才型的干部,特别是一些乡镇纪委工作无起色。从承担的工作任务看,承担的非纪检监察中心工作较多,不能做到专职专抓,影响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职能的充分履行。从查案范围来,垂直管理的部门查处难,有的由于管理权限不在地方,甚至无法查处。对公款送礼拜节之类“公贿”问题查处力度不够,调查很难深入,有的甚至无法取证。从办案依据来看,在对既非党员又非监察对象的公职人员,调查处理缺乏对应的法律依据。这些问题或困难的存在,要求我们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发扬“钉子”精神,爱岗敬业、肯学善钻,善于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经常试一试宣传教育的新形式,经常理一理线索摸排的新思路,经常想一想案件查办的新办法,在教育、监督、制度和惩治方面探索出一整套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工作措施和长效机制。二不能患上“反腐急躁症”。我们对反腐败既不能持“灰心论”和“无为论”,也不能成为“盲目”的乐观主义者,无视反腐败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想搞什么一招致胜、立竿见影的灵丹妙药,想寄希望于“毕其功于一役”。我们要认真领会上级要求,把握县情实际,一个个领域集中整治,一个个阶段部署战役,积小胜为大胜。三不能遍撒“胡椒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更加繁重,领域大大拓宽,标准不断提高,要求更加严格。我们既不能贪大求全“照单全收”,也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毫无章法,更也不能“收芝麻丢了西瓜”因小失大。我想,当前我们基层纪检工作的重点是:一要协助党委抓好作风建设,保障和促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落实。二要提高行政监察能力,保障政令畅通,规范权力运行。三要大力推进改革,强化源头治腐。基层要在国有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公务消费等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四要坚决制止和纠正不正之风,继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必须准确定位,尽职履责站好岗。一是县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定好位。《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委是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它不是同级党委的一个工作部门,而是同级党组织的一套领导班子,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因此,我们既不能夜郎自大,但也不必妄自菲薄。一方面,我们要正确领会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意图,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谋划、去思考,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使纪检监察工作找准方向,永远充满生机和活力。另一方面,我们一定要摒弃做“好好先生”、过“清闲日子”的思想,要主动履职、大胆工作,为经济保驾护航、为人民惩贪治腐。二是纪检监察职能定好位。按照党章的规定,纪委有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主要履行党内“执法”和党内监督职能。而目前,一些地方基层纪检职能履行状况呈现两个截然相反的现象: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职不断扩大、放大,有时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而乡镇纪委的职能在弱化、边缘化。在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时,我们一定要认真处理好“五种关系”,一是反腐倡廉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二是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三是监督与保护的关系,四是惩处与教育防范的关系,五是组织协调与部门各负其责的关系。三是县纪委书记个人定好位。纪委书记不是荣誉,不是权力,而是一种职责。纪委书记理论修养、政策水平、工作能力、表率作用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纪委的地位和作用,关系到一个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委书记还是双重身份,既是县委班子成员,又是县纪委班子的“班长”。在县委班子中,纪委书记作为配角,要处理好与县党政“一把手”的关系,当好主要领导的参谋助手。在实际工作中,既要维护班子团结,又要不放弃原则,善意监督。既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对党委负责;又要履行行政监察职能,接受政府领导,对政府负责。而在县纪委班子中,纪委书记要想大事,出思路,掌好舵,带好班子,团结带领纪检监察战线的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勤奋工作,打赢得一场反腐倡廉攻坚战。
必须讲究策略,赢得广泛理解支持。“有勇无谋非真勇,智勇兼备乃英雄”。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也要懂得讲究工作方法和策略。一要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宽严相济。纪检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政策性强,特别是查处党员干部,要把握政策,掌握尺度,做到不左不右,不偏不倚。这就决定了纪委书记要在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下,把准宽严尺度,宽严相济。既要坚持有案必查、查必从严,坚决杜绝有案不办、压案不查的失职行为;又要注重对大案要案的剖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堵塞漏洞,以治标促治本。既要抓住群众放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进行彻查,同时坚持给出路、给台阶、给政策的策略,使错误较轻的同志有机会改正,同时注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多敲警钟、早打招呼,及时提醒。二要坚持针对性和实效性的统一,求真务实。县纪委书记必须不断加强学习,多谋善断,善于在错综复杂的工作中理清思路、寻找规律,用科学的方法解难题,求突破。近几年来,我们为割除乡镇“引税买税”恶瘤,进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招投标问题,开展了以“五权分离”为核心的政府性投资投招标改革。为进一步加强对乡科级党政正职监督,强力推行了党政正职不分管人事、财务、重点工程的“三个不直接分管”和“电视述廉”。三要坚持独立性和协同性的统一,赢得支持。在强调执纪的相对独立性的同时,我们要不断增强组织协调的自觉性,改变凭纪委书记个人能力或关系进行组织协调的现象。县纪委书记要摒弃“世人皆醉惟我独醒”的清高心态,多到基层一线调研、多与基层群众沟通、多向基层干部交心。纪检监察组织不能在反腐败工作中大包大揽,孤军作战,唱无人喝采的“独角戏”。纪委书记作为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长,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要善于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反腐倡廉宣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四要坚持基础性和预见性的统一,形成特色。在认真完成上级工作部署的同时,我们要拓展思维、敢为人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善于把上级要求同本地实际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防止照抄照搬;要善于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结合实际,为己所用;要善于把本地工作特色化,形成独具特色的亮点。近几年来,我县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每年都有所创新有所突破,先后探索了规范县委书记用人、国有土地底价确定、公车编制管理、公开审理党纪案件等特色工作。今年针对机关事业临聘人员数量偏多、入口无章可依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结合当前厉行节约工作,正进行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清理规范。正因为超前谋划,积极应对,才我们防患于未然,避免工作陷入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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