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推行“廉政承诺”践行《廉政准则》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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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郑重承诺,我一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愿主动辞职、接受组织调查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近日,绥宁县纪委集中公开了375名副科级以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廉洁从政承诺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廉政准则》落到实处。
今年以来,绥宁县纪委把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作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年初出台了《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的意见》,规定副科级以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都必须作出廉政承诺并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承诺内容既全面涵盖《廉政准则》的规定,又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风、公务消费等方面的热点问题,以重点问题的解决带动全面工作的深入。
县纪委将廉政承诺书的执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对承诺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严格做到有承必诺、违诺必纠。同时要求承诺人要经常对照承诺内容进行自检自查自纠,结合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向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汇报践诺情况。(杨刚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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