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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发挥“四种”作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新邵县纪委办公室

 

廉政文化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新邵县发挥“四种”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取得可喜成绩,连续五年被市评为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一是发挥党政机关的导向作用。把党政机关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大本营,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建立永久性宣传阵地,促使廉政文化成为机关文化的主旋律。
二是发挥文化宣传的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增强文化宣传的是非观。着力整治迎合消极腐败文化和部分干部群众羡腐心理需求的文化现象,全力打造“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社会氛围。
三是发挥廉政典型的示范作用。通过平凡、真实和群众熟悉的细节来增强廉政典型的号召力和感染力。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廉政典型,引导人们进行理性思考,获得启迪和教育,使廉政典型的积极因素转化为倍增的社会效应,激励和带动更多的个人和集体成为廉政典型,壮大廉政队伍,光大廉政文化。
四是发挥干部群众的参与作用。经常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在远程教育、舆论宣传、学校教育、社区活动、村规民约等方面增加廉政文化内容,积极创造人民群众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和接受廉政文化教育的必备条件和良好氛围。经常组织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文学作品、公益广告、书法美术、音乐舞蹈、民间艺术的创作活动和展览演出,以“六进”为渠道,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廉政文化创作和推广活动。(曾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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