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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创新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桃江县纪委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近日,桃江县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进行规范。
    《办法》规定提名方式为四种,一是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县委组织部将统一印制的《桃江县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人选推荐表》发放给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由领导干部本人署名填写。二是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集体推荐。各乡镇和县直正科级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以党组(党委、工委)文件上报。三是干部群众推荐。全县干部群众可以通过桃江公众信息网开通的“荐贤直通车” 推荐提名人选,也可以署名填写《桃江县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人选推荐表》。四是个人自荐。由本人署名填写《桃江县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人选推荐表》。县委组织部根据提名推荐情况,差额确定提名人选,初始提名人选产生后,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进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工作程序,最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办法》同时规定,推荐初始提名人选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串联、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得更改、伪造推荐结果,不得泄露推荐提名等情况,违者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提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6月8日,该县已通过桃江公众信息网对团县委书记、县文化局副局长、县职业中专副校长共3个职位进行初始提名公告,广大干部群众对此举反响热烈。(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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