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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坚持“四字方针”开展学习王海洋先进事迹活动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蓝山县纪委

 

为确保学习王海洋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坚持把此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抓、增、查、促”四字方针,扎实开展该项活动。
一、高度重视“抓”学习。委局班子成员及时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学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学习方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劲涛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副科级以上干部要通过读报纸、上廉政网、看新闻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王海洋同志的高尚品质和时代精神。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市纪委《关于开展王海洋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永纪发[2010]7号)文件精神进行集中学习,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在全系统迅速掀起学习王海洋先进事迹活动热潮。
二、丰富载体“增”实效。一是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一次学习王海洋同志的先进事迹报告会;二是在委局机关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悬挂学习标语,开辟“学习王海洋先进事迹活动”心得体会学习专栏,刊发学习简报;四是召开座谈会,组织党员干部围绕学习王海洋同志先进事迹,立足各自工作岗位,从不同侧面和角度,交流体会,提高思想认识。
三、对照先进“查”问题。结合今年开展的“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和“创先争优”活动,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以王海洋同志为镜子、为标尺,深入查找自身在党性修养、执纪意识、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并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措施,切实整改提高。同时,继续大力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和“县企业优质服务年、效能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争做王海洋式的好干部。
四、学以致用“促”发展。以王海洋精神为动力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把学习王海洋先进事迹活动作为本系统贯彻落实党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当前反腐倡廉工作、谋划今后工作的强大动力,力求在案件检查、纠风治理、作风转变、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蓝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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