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着力构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体系
汝城县通过健全完善制度,构建监督体系,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一是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作用。配齐了23个乡镇的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在城郊乡、热水镇、永丰乡、田庄乡、南洞乡、延寿乡、岭秀乡等7个乡镇还配备了纪委副书记,高配副科级。同时,在全县309个行政村设立了纪检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监督体系。各纪检监察机构加大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力度,配合乡镇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发挥村级事务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各村从老党员、离退休干部和村民代表中选聘2名村级事务监督员,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全县618名村级事务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近年来由村级事务监督员集体监督评议了村“两委”班子的工作,代表全体村民向乡镇党委提出了对工作不力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免职的建议并被乡镇党委采纳有8起,8名村党支部书记被免职。
三是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各乡镇通过开展各种活动,组织群众发挥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作用。在城关镇新井村和益将乡桥头村等村推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民主议事日”活动,制定了《村民议事规则》、《村民议事制度》等八项民主管理制度,按区域由村民推选代表组成议事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村务公开、财务收支、计划生育、结构调整、危房改造、低保救助等重大事项,并解决各类问题,较好地监督了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一些乡镇还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畅通群众监督投诉的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投诉。
四是发挥审计机关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坚持对支农惠农重大项目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全程监督、专项审计。
五是发挥信访机构的监督作用。制定了“信访包案责任制”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落实信访接待制度。先后建立乡镇信访联系点23个、村级信访联系点100个。县、乡、村三级信访互动,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办理信访案件,在全县推行信访公开办事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信访事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件,解决26件,查处农村党员违纪违规案件8件,处分8人。( 连广财)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