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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阳五项措施“超前”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0-06-12 08:52 来源:麻阳纪委宣教室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选人用人四项监督制度,麻阳苗族自治县将关口前移,采取五项措施从源头上杜绝“带病” 提拔干部。一是考前公示监督。对干部的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即在干部考察前向群众公开被考察对象、拟任职位、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人员的名单、住地、电话等,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正式考察材料形成前,还要先交干部监督、执纪执法部门会审,通过后方才报组织部部务会讨论。二是岗前教育监督。新提拔干部上岗前,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联合对新提拔干部集中进行廉政知识专题培训,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任前提神、警钟长鸣,在思想上筑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三是任前谈话监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县领导与新提拔干部谈话制度,新提拔干部上任前,由联系县领导与其进行警示谈话,并对今后的学习、工作、廉洁从政等方面提出要求。四是就任承诺监督。每名新提拔干部在就任时,要结合岗位实际和有关勤政廉政规定,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公开廉政承诺,接受监督。承诺内容包括:保证廉洁的措施和目标、任职后的想法和打算等,并报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备案。五是建立档案监督。县委组织部为每名新提拔的干部建立了专门的个人廉政档案,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及家庭子女的基本情况、接受和赠送“红包”情况自查登记表、纪委廉政考核表、任前审计报告、任前廉政承诺等,为县委全面了解和掌握每个干部的廉政情况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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