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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建立干部事前预警机制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中共汝城县委组织部

    全国“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视频会议结束后,汝城县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措施,从建立事前预警机制入手完善监督制度,教育和爱护党员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建立自我预警机制,时时“照镜子”。一是加强党纪政纪教育。开展“两个条例”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法律法规的教育学习。二是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利用政治学习和支部活动教育领导干部处理好做人和做官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领导干部先进典型正面教育以及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把汝城看守所设立为警示教育基地,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到现场参观。

    建立组织预警机制,及时“敲警钟”。一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对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任前任内廉政谈话,对领导干部出现一些不廉洁、不健康、不务实等苗头性问题时和勤廉评议出来的后进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二是建立“四卡一谈”预警制度。“四卡”即对经组织初查存在一定问题但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法违纪问题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放预防卡、警示卡、整改卡和诫勉卡。“一谈”即干部谈话制度,及时掌握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三是建立交流轮岗制度。对重要部门、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定期交流轮岗,对受到两次以上党内监督处置措施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运用调离工作岗位、免除领导职务等组织处理措施。

    建立社会预警机制,适时“亮黄牌”。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由县纪委牵头,组织、人事、财政、审计、公检法等单位参与的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亮“黄牌”。二是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加强现行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逐步完善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扩大领导干部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现金、存款、房产等主要家庭财产的收入申报。三是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公示制度。推行干部任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制度,推行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和内部经费收支公布制度,构筑起严密的制度预警机制。(连广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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