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问责制铺路信访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0-06-18 08:30
来源:大通湖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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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大通湖区坚持“权责统一,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变上访为下访,深入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从源头上减少和解决信访问题。
一是及时排查。由区领导牵头,每人落实划片包干2-3个片区,实行包案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每个月由区领导带头,对全区8大类16个群体的不稳定因素认真做好排查,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到位,全面提升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真心化解。按照大走访的要求,坚持“察民情、护民利、解民需”,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上半年区领导共接访13次,接待来访群众53批,335人次,现场解决信访问题23个,交办15个,承诺办结9个。
三是有效防范。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积极向信访部门告知,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以“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为目标,做到定期排查、及早发现,解决实际问题。同时,通过编写信访工作动态简报,做好正面宣传,消除负面影响,确保稳定。
四是严格问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问责追究,哪级出现问题,直接问责到哪级。今年5月,该区发生了一起越级赴省集体上访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了行政问责处理,其中有10名乡科级干部受到通报批评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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