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全面贯彻《廉政准则》促廉洁从政
近日,大通湖区纪委将《廉政准则》纳入干部任前谈话重要内容,明确要求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廉政准则》的内容,自觉遵守和执行有关规定。这是该区贯彻《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又一重要举措。
今年来,该区采取多途径,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谨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一是坚持宣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该区各级党组织利用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学习了《廉政准则》的内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门户网站、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各单位学习《廉政准则》的情况,积极营造廉政教育的氛围。做到使党员干部时时将《廉政准则》放心上,廉洁意识入脑海。
二是立足监督防范,构建长效机制。把执行《廉政准则》与制度完善和创新性工作相结合,加大对重点领域、热点问题的监管力度。今年,制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集中采购招投标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中共大通湖区纪委镇场办案协作区制度》、《大通湖区公开推选领导干部工作暂行办法》等。该区纪委在工程招投标监管、工程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强化基层案件查办和安全办案等工作上加足马力,狠下功夫。在权利运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等腐败高发问题上,做到了提前介入,全程跟踪。
三是构建监督平台,规范从政行为。广泛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搭建起组织和党员干部沟通的平台;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舆情在线”的网络监督平台,对照《廉政准则》的“8个严禁、52条不准”,对党员干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各方面进行监督;拓宽述职述廉平台,在建立镇场、区直单位“一把手”向区委书记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述职述廉平台延伸到村(居)党支部书记向支部全体党员述职述廉,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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