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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0-06-24 08:49 来源:大通湖区纪委办公室

    近年来,大通湖区金福村在村级基层组织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或者事关村民自身利益的事项,经所在村的基层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然后对决议内容以及实施结果进行公开。
    该村在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践中,制作了两套工作方案,即“重大事务程序齐备,一般事务简便易行”,实现了民主与效率的统一;完善了三套监督机制,即村务监督机制、财务监督机制、群众监督机制。此外,为保证村务决议过程和实施结果及时公开,还建立了开会公示、飞信公示、广播公示、布告公示、信息员公示等五种公示渠道,及时公布村级事务相关内容,确保群众普遍知晓。并结合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和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各个片区的党员、民主监督员、村民代表在向群众传达会议决议结果时,及时搜集汇总群众诉求,反馈到村“两委”,从而全面实现了村委会决策体现民意,村务工作阳光、高效运转。
    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该村筹资筹劳修建了村级公路;修订完善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建立了计生工作的长效机制;民主评定24名低保对象,真正实现了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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