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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创新“三廉”教育监督长效机制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0-07-07 09:55 来源:资兴市纪委调研法规室

      为切实学习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促进依法廉洁从政,今年以来,湖南省资兴市大胆创新廉政教育监督模式,积极推行党员领导干部任前考廉、任中述廉、离任评廉“三廉”教育监督长效机制,取得了好的成效。
    一、任前考廉“三把关”,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政意识。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资兴市创新“任前考廉”机制,通过严把制度关、考试关、运用关“三关”,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法规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筑牢了防腐拒变防线。一是把好制度关。该市经过认真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市委出台了《关于组织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知识考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制度,任前《廉政准则》知识考试成为了干部提拔的“必经之路”。今年,对全市所有在岗科级干部、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进行《廉政准则》知识考试;今后,凡是拟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在考察后任命前都要经过《廉政准则》知识考试。二是把好考试关。廉政考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共同组织,由市纪委宣传教育室牵头负责制卷、组考、评卷和建档工作。科学设计考试内容,以《廉政准则》中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知识和必须遵守的党纪法规为重点,不出难题、偏题、怪题,日前,在市区学校对1850名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中闭卷考试。三是把好运用关。市委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未取得合格证者年内不能评优,不得提拔。对廉政考试合格的科级干部,由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颁发《廉政准则》知识考试合格证,不合格者要求补考;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廉政考试合格者方能结业,不合格者不得报销培训费用;拟提拔的副科级干部需取得《廉政准则》知识考试合格证后方能提拔,未取得廉政考试合格证者一律暂缓提拔使用。同时,对不认真组织考试、不按要求无故不参加考试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今年以来,该市对55名拟提拔的副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准则》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对150名科干班和中青班学员进行了廉政考试,其中对因事请假未按时参考的3名学员进行了补考。
    二、任中述廉“三延伸”,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为切实加强对在职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管理,该市建立了“任中述廉”监督机制,实行述廉对象、述廉内容和测评人员范围“三个延伸”,促进了党员领导领导干部依法从政、廉洁从政。一是在述廉对象上延伸。将述廉对象由市直科级单位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向市直单位重要岗位负责人、乡镇站所负责人和村(社区)干部延伸;二是在述廉内容上延伸。将述廉内容由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常规工作情况,向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延伸;三是在测评人员上延伸。将述廉测评人员由市纪委委员向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延伸。在述廉过程中,与会代表可针对一些问题对述廉对象进行“点题述廉”,述廉对象现场作出答复,与会代表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实现了参会代表与述廉对象的交流互动。通过任中述廉,有效解决了以往领导干部述廉中存在的照本宣科读报告、自我表扬摆功劳等问题。今年以来,该市发现单位干部作风、廉洁自律、内部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142个,目前已整改或解决问题139个。
    三、离任评廉“三创新”,确保了领导干部安全着陆。针对近年来在纪检监察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市创新领导干部“离任评廉”监督机制,即对即将离任的领导干部在任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价,促使其走好人生每一步,站好“最后”一班岗。在评廉过程中,该市突出“三个创新”,一是创新评廉的对象。将即将离任的领导干部、重要中层岗位负责人和村级组织干部作为离任评廉的重点对象;二是创新评廉的内容。将离任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制度和廉洁自律规等情况作为离任评廉的主要内容;三是创新评廉的方法。采取自我评价、组织评价、提问质询、群众测评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的离任评廉方法,确保了即将离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安全着陆。今年以来,该市对12名即将离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评廉,其中对1名即将离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评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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