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三公开”办理信访成效明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7-15 10:32
来源:株洲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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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调查处理很客观,我们很满意”,一名信访举报人在听证调查会上如是说。日前,株洲县纪委在洲坪乡霞石村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听证调查会,主要是公布该村村民实名举报村书记在土地征用款发放中违规问题的调查结果。全体村支两委成员、全体党员组长及村民代表和举报群众经过对材料清单和实物的清理、比对,一致认为调查属实,处理恰当,举报群众对调查处理的结果表示信服和满意。
今年以来,为增强查处信访件的透明度,有效消除群众的疑虑,株洲县纪委创新机制,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推行信访案件办理“三公开”制度,取得了满意成效。一是公开受理程序,让来访者知道“谁来办理”。信访工作人员须当面说明纪检监察机关信访案件受理范围、程序、办结时限,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受理的信访件,还须告知具体办结期限和信访件跟踪负责人。二是公开调查过程,让群众明白“谁在查,怎样查”。在不影响信访调查和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公开办理过程。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按照“办前沟通,过程交流,办结反馈”的原则和程序,对实名举报并积极主动配合调查者,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程序,让举报群众代表自愿参与调查全过程,对信访办理的公正性、合法性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公开处理结果,让信访人明白“处理结果如何”。调查结束后,调查组须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对于匿名举报的,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调查结果;对于集体举报的,将办理结果张榜公布,并视情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党员组长会议。不但公开处理情况,还公开处理所依据的政策法规。对多部门联合调查的信访案件,则由牵头单位和部门进行联合反馈。
今年来,株洲县纪委共邀请举报人参与调查复杂疑难信访11件,结案后全无复访、越访现象,缠访、重访现象明显减少,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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