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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七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教育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09 11:09 来源:永州市蓝山县纪委办公室

 

今年来,蓝山县纪委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教育,坚持以“七廉”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廉而警省,知耻而后勇,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
一是学习思廉。开展“四个一”学习活动,即每天读一篇廉政文章,每周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活动,每月观看一部廉政电影,每季撰写一篇调研文章。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常用学习思廉洁,常用学习修正德。
  二是多渠宣廉。通过县电视台《廉效三蓝》反腐倡廉专栏、县政府网站、出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和节假日送廉政贺卡、发送短信等方式在全县上下营造勤政廉政的浓厚氛围。
三是党课送廉。县委党校开设领导干部“廉政课堂”,将《廉政准则》纳入学习内容。今年以来,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160余人和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200余人参加《廉政准则》学习培训,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
四是案例警廉。以案释法,用发生在身边熟知的案例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荣辱意识,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立,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始终保持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应有的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五是典型促廉。紧抓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传承王瑛、王海洋等一大批反腐卫士的高尚品质,以点带面,典型引路,使纪检监察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六是活动助廉。开展《廉政准则》知识竞赛系列活动,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纪条规的自觉性,筑牢法纪意识,廉洁意识。
七是考核推廉。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正确评价纪检监察干部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激励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职,将其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绩效工资等直接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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