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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动真格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省纪委宣教室

6名领导干部主动退出私自营利活动

     8月18日,记者从湖南省洪江市纪委获悉,该市6名领导干部主动退出私自从事营利活动,将经营的酒楼进行了关闭或转让。这是该市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又一成效。 
     今年以来,洪江市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在全市公职人员中全面开展了“为政不廉洁、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作风整顿教育活动,把机关干部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纳入了干部廉洁自律整顿的重点,要求各乡镇及市直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有以本人或家属、亲属以及关系人名义,参与经营宾馆、茶楼、酒楼、歌厅、网吧等,要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将私自从事营利活动情况上报市纪委,对据不开展自查自纠,有问题不及时上报的单位、个人,市纪委、监察局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同时,该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工商部门对历年来的工商注册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市电视台、娱乐公共场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据了解,今年6月份,洪江市已有6名领导干部在自查自纠阶段就如实上报了相关情况,7月并张榜转让,在转让不出、亏损的情况下关门停止营业;其中1名领导家属与他人合伙经营的酒楼,8月初进行了内部股份转让,并将《转让协议》上交市纪委。(记者邹太平 通讯员黄墨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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