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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明哲:领导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26 11:06 来源:学习时报

  幸福观是人们对自身所具备的生存与发展条件的一种肯定的情感验,是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反映。我们的社会为每个人追求和实现幸福提供了基本条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领导干部应该树立正确幸福观。

  深刻理解幸福

  理解幸福既是拥有幸福的基础,又是拥有幸福的前提。千百年来幸福问题一直是被哲学伦理学研讨的重要课题,但幸福是什么至今依然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应该认识到:幸福是知识渊博情趣雅致的精神富足。精神上的富有才是最为持久的幸福。而要取得精神的财富,读书是最有效的方式。领导干部要牢记人民公仆身份,把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根理念时刻铭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转化在实效上。幸福是知足常乐善于感恩的淡然心境。知足常乐是一种豁达乐观的人生态度,是一种能够理性看待自己得失的价值观。以平常心来淡看庭前花开花落,以求索心,来追求知识能力的提升,以感恩心来对待组织、对待工作、对待生活,以平和心来体验平凡的幸福。

  理性感受幸福

  领导干部理性感受幸福,就应该勇于学习、勤奋工作,扩大幸福的分子,控制自己的欲望,缩小分母,才能真正享受幸福。首先是物欲有度,在生活待遇上知足。共产党人从不否认正当的物质利益,但关键是要把握好度。生活中不能盲目攀比,更不能心存贪念。其次是境界无边,在精神上有高追求。幸福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思想境界。高雅的情趣、高深的修养可以抵御物欲的诱惑。再次是在勤政为民、造福一方中体验幸福。幸福的本意体现的是人们在理想实现后的身心愉悦,成就感是幸福的恒定要素。领导干部要勤政爱民,在为民办实事中获得成就感,在造福一方中获得幸福感。

  合理追求幸福

  追求幸福,就是追求希望追求未来。领导干部要追求幸福,就要确立科学的人生目的、生活目标和工作目标。

  一要把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建立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上。要明白权力是谁给的和要为谁用权的问题。想到权力来源于人民的重托,来源于组织的信任。领导干部在掌权后,要真正做到仰不负党,俯不愧民。同时,要明白权力是一种责任。还要明白权力是一种约束。有一定的权力就要受一定的约束。为此,领导干部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二要把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上。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客观要求。树立正确的利益观,首先,要处理好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分配的关系。其次,要处理好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不能只从本单位、本部门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对全局利益全然不顾,甚至损害全局利益,那是要出大问题的。再次,要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干部也有个人的正当利益,但是不能超越实际,脱离群众。

  三要把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建立在忘我的工作中。新的形势和任务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全身心的投入工作中,以优良的工作成效增添一份踏实感、幸福感。

  四要把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建立在服务群众中。领导就是服务。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走群众路线,将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转变作风,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切实解决问题,给群众带来更多实惠。

  五要把树立正确的幸福观建立在清廉自守中。认真落实廉洁从政的要求,做到自警、自省、自律,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理智享受幸福

  与其说幸福是孜孜以求、费心尽力得到的报偿,不如说幸福是一种智慧,是一种心灵的感悟。领导干部能播种一颗平常心,用幸福眼看世界,那么他就会拥有幸福。

  要常怀敬畏之心做一个谦逊的人。敬畏使人向上苍开放一己的内心,使人爱而诚恳,使人庄重而谦卑。领导干部要有敬畏之心,敬畏自然的神圣,敬畏制度的神圣,敬畏道德的神圣。只有心存对自然、对制度、对道德的敬畏,头脑中常有一个“怕”字,心里才能经常装着老百姓,凡事三思而后行,洁身自好,问心无愧,从而享受幸福。

  要常弃非分之想做一个自律的人。所谓非分之想,就是那些超出自己本分的想法和要求。许多腐败分子在各种诱惑面前,不虑于微,不防于小,终因“忍不过”而吞下“诱饵”,祸延国家和人民,殃及自身。

  要常修为政之德做一个高尚的人。“己不正,焉能正人”。无数事实说明,领导干部的人格力量等不来,上级封不来,只有靠自己加强道德修养、加强党性锻炼,一点一滴积累起来。

  要常思索取之害做一个健康的人。索取和分享恰好是人类最根本的两种本能,可我们常常泛滥了前者却遗忘了后者。讲分享,就是让自己“内省吾身”,看到自己的不足,找到自己努力的方向。更重要的是,分享本身就是一种喜悦,是一种健康的心态,多发现身边的美与善,时刻体验温暖的人生,就会放弃、淡化贪欲,珍惜当下的幸福。

  正确定位幸福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领导干部的幸福观应该体现和谐社会的特征,其基本定位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坚持物质幸福与精神幸福的和谐统一。既有富足的物质生活,又有充实愉悦的精神幸福。丰富的物质生活为人们追求高尚的精神生活奠定基础,充实的精神生活为进一步创造物质财富提供智力与精神支持。二是坚持个人幸福与家庭幸福、社会整体幸福的和谐统一。个人、家庭所追求、所得到的幸福,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幸福有益的。三要坚持眼前幸福与长远幸福和谐统一。社会是发展的,人也是发展的,必然要求人不仅要着眼于眼前的幸福快乐,也要为得到未来快乐幸福而考虑,使眼前幸福延伸到未来。四要坚持幸福的目标与实现幸福的手段和谐统一。这方面特别要将劳动和创造作为获得幸福的主要手段和源泉,将劳动作为享受幸福的前提;将享受幸福当作创造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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