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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三考《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2 来源:衡南县纪委

    为深入贯彻《廉政准则》,今年衡南县以考促廉,在全县进一步营造学准则、知准则、守准则的浓厚氛围。
    一考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廉政准则》知识考试,成立组考专班,下发《关于开展<廉政准则>知识考试活动的通知》,全县10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考试。县纪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和部署考试工作,并明确要求“要精心组织考试,确保取得实效”。此次考试以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为单位设立考点,对一些人员人员较多的单位,如学校、医院等,则以系统为单位分别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集中考试。
    二考新任领导干部。出台《衡南县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任前廉政考试的对象为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拟提拔为副科级、正科级的干部,将《廉政准则》列为主要考试内容。规定考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为合格),按规定程序任用;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缓任用,由任前廉政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半年之内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成绩不合格的,不予任用。同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廉政电子档案。
    三考单位主要领导。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底进行检查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同时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廉政准则》,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发挥表率作用。对贯彻落实工作不力,导致本单位本部门范围内发生违反《廉政准则》情况严重的,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李慧平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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