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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纪委查办信访案件坚持“五个结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8-31 10:31 来源:株洲县纪委

 

去年以来,株洲县纪委充分发挥信访职能作用,加大直查快办信访案件力度,共查办信访案件38起,收缴违纪款60余万元。其主要作法是:
一是坚持查办案件与惩处相结合,做到“有案必查,查办必严”。认真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处理违纪对象,使违法违纪现象受到打击,使腐败分子无藏身之地。
二是坚持查办案件与源头治理相结合,做到“一案一总结”。查案结束后,进一步剖析发案原因,查找薄弱环节,针对发案单位在财务管理、内部监督机制、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督办落实情况,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扩大办案效果,发挥办案的综合效应。
  三是坚持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做到“一案一教育”。在认真搞好案件剖析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充分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对腐败分子、不廉洁行为起到震慑作用,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注意发挥办案的教育功能。
  四是坚持查办案件与维护稳定相结合。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放在重要位置,有问题的,坚决予以查处;没有问题的也要及时澄清,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办案的维稳功能。
  五是坚持查办案件与优化发展环境相结合。对涉企涉商案件从速办理,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坚持加大经济损失追缴力度,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不让工商企业发展受腐败制约,把国家和集体的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增强办案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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