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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倡导廉政文化 打造廉洁地税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0-0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倡导廉政文化 打造廉洁地税
株洲县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株洲县地方税务局在实施服务导向、科技兴税、文化治局战略背景下,在株洲县纪委监察局的具体指导下,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与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廉政文化,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活动,锤炼了一支干事、干练、干净的地税干部队伍,助推了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该局被株洲市纪委确定为全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环境启廉,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一是营造大厅、楼道环境。在办税大厅、办公楼道悬挂廉政文化标语牌,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宣传廉政文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建设情况,让广大党员干部随时随地都能感受到廉政文化的氛围,自觉做到勤政廉政;设立政务公开栏,增加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和公开透明度;设立了岗位公开栏、咨询服务台,让全体干部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实践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形成评廉、护廉环境。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单位与干部、与家属、纳税人之间三位一体的护廉网络,每年聘请家庭成员、广大纳税人等外围群体为监督员,发放助廉卡,签订率在85%以上。结合省局开展的“地税干部廉不廉,纳税人说了算”活动扎实开展网络评廉工作,使廉政文化形成广泛影响。
三是实现学廉、奖廉环境。广泛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巩固先教活动成果,建立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一流、创一流的浓厚文化氛围,同时注重身边先进人物的培养和发现,组织机关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作先进事迹、勤政廉政典型报告,用身边的先进典型营造廉政文化氛围。
教育倡廉,渗透廉政文化影响。
教育倡廉,积极营造学廉、思廉、崇廉、守廉的良好氛围,树立以学明志、以学养德、以学促廉的风尚。
读书思廉。结合党的先进性建设,认真组织全体地税干部学习《党章》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有关廉政制度摘选、廉政文件等内容,坚持每月一次的“纪检日”学习,广泛开展“读好书、思廉政、写心得”活动,汇编株洲县地税局勤政廉政警句格言,引导大家在读书中思考,在思考中提高,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的理想信念、道德修养、价值观念。
讲课明廉。定期邀请检察院、纪委干部和局党组书记领导为全体地税干部讲廉政党课,常敲廉政警钟;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观看廉政文化宣传片,组织干部到监狱听服刑人员剖析犯罪经历,增强震憾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两风两情”主题教育和“三看三想”对比启示教育。
谈话促廉。将廉政谈话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关键岗位,通过提醒谈话、信访谈话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谈话的效应,不断提高广大地税干部反腐倡廉的自觉性。重大节日,通过短信平台向干部职工发送廉政短信,时刻提醒地税干部保持清醒头脑。
活动兴廉,增强廉政文化实效。
以艺扬廉,互动知廉。通过开展廉政书法绘画摄影比赛,掀起了廉政诗词楹联创作热潮,举行了“迎国庆重勤廉传统爱国歌曲演唱会”,精心组织编印了《伏波清流-渌湘地税廉政建设巡礼》一书,被省纪委(株洲)宣教会议列为宣传材料。系列廉政文化活动,促使党员干部职工在学习、思考、评比、交流、观摩、展示的过程中获得丰富的廉政内涵,时刻提醒自己勤政廉政,拒腐防变。
实践诺廉、走访访廉。在全体干部中开展“学先进、干实事、比廉洁”活动,加强正面宣传和教育引导,使广大地税干部做到以廉为美、以廉为善、以廉为荣,努力实践自己签定的廉政责任状承诺。通过走访地方领导、特邀监察员、纳税人,了解干部的行风廉政,税收执法等情况,并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地税形象。
自我查廉、述职述廉。围绕干部廉洁自律“十五个不准”进行自查,对自查情况装入个人廉政档案,同时,对个人及家庭成员购房、建房、装修、婚丧嫁娶、购买贵重物品、交通工具、外出考察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自查报告,树立廉洁自律观。所有干部每年都要对各项廉政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书面述廉评廉,通过述廉评廉来了解干部在群众中的认可度。
制度保廉,推进廉政文化发展。
一是坚持实行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一致的廉政文化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分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廉政文化进机关领导小组,由监审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及时召开了干部职工动员大会,下发了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制定出台《株洲县地方税务局效能问责暂行办法》,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内容、工作措施及主要任务,使廉政文化建设做到机构、人员、活动、措施、经费五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和定期考核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职工全员廉政档案制度,记录领导干部职工日常廉洁自律情况;建立反腐倡廉社会监督制度,聘请社会各行业人士组成为税风税纪监督员,定期召开监督会议,保持监督渠道畅通;对税务干部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进行评议,对群众的监督意见,定期公布并整改和答复;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干部职工挂牌上岗,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公开办税制度,向群众和纳税人公开办税程序,大力宣传税收法规政策,耐心解答群众对税收有关问题的咨询;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明确执法责任岗责体系,考核评议实施办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三是坚持廉政文化建设与依法治税、拒腐倡廉相结合。通过干部职工严谨、规范、文明、高效的具体行为,确保干部的廉洁性,实现阳光保廉,推进廉政文化纵深发展。 把“阳光保廉”与各部门职能工作结合起来抓,促进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实现阳光征收,税收全透明;实现阳光稽查,以制度约束人;实现阳光减免,执行政策无暗箱;实现阳光消费,杜绝浪费行为;实现阳光理财,让每笔收支都明明白白;实现阳光用人,变“伯乐相马”为“公开赛马”。
清风吹拂税苑红,阳光遍洒税风正。近年来通过不懈的努力、执着的追求、严谨的态度,使得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株洲县地方税务局牢牢地生根并结出累累硕果,全局逐步形成了崇尚廉政,褒扬廉政,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廉政文化建设提升了党风廉政建设质效,推进了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该局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省级红旗支部”、“省级青年文明号”等多项殊荣,连年被全市地税系统和县委县政府授予目标管理综合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评为湖南省十佳学习型组织、株洲市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株洲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依法办事窗口、株洲县文明建设红旗单位以及株洲县项目和环境建设红旗单位,在2009年全县行风评议中位居第二名,极大的树立了地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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