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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对照《廉政准则》匡正从政从业行为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0-10-13 10:28 来源:安化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为规范党政领导干部从政从业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10月9日,安化县召开清理整顿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及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工作会议。
    这次清理整顿对象为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
    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三个阶段进行,主要清理整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二是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三是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四是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一把手”为清理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禁各单位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问题突出且清理整顿不力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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