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创新机制化解涉农信访矛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11-17 08:57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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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永兴县涉农信访矛盾日益增多,尤其是反映“村官”以权谋私、专横霸道、贪污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信访问题大幅上升。今年以来,永兴县纪委监察局不断创新机制,积极开展“解民忧、惠百姓,集中解决涉农信访问题”活动,以维护群众利益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目前,共化解涉农信访问题21起,其中立案查处5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起。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包案机制。县纪委、县监察局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分片包案督办制度、纪委机关各室包案督办制度。将全县25个乡镇分为五大片,每个片明确1—2名领导牵头负责、2—3个科室具体联系信访举报工作。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四包”责任制,即明确一名领导包督办、包落实、包解决、包息访,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就地化解。同时县纪委制定了《永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下访工作制度》,实行“三定”下访制度,即定点下访,到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乡镇、村组开展下访,就地解决问题;定人下访,针对困难对象开展下访,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定事下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下访,及时妥善处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是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一方面是公众直接参与。县纪委、县监察局采取吸收村民代表直接参与清查账目、调查谈话等办案环节,提高了群众的参与权,增强了乡镇纪委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有效解决了乡镇纪委的“信任危机”,推动了信访问题的有效化解。如龙形市石阳村群众反映该村支书刘和富贪污村里修路资金的问题,县纪委信访室派人组织群众代表参与查账,通过查账消除了一些误会和偏见,同时查处了问题,最终实现了息访罢诉。另一方面是公众间接参与。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农村信访群众在举报反映问题之后,急切的想知道调查结果,三天两头打电话催问办理情况,动则以越级上访相威胁。针对这一问题,县纪委、县监察局建立了《农村信访突出问题调查进度定期通报制度》,要求调查组在办案过程中,将案件调查进展、办案成效以及办案中的困难,主动地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交流,取得信访人的信任理解,扩大信访人的知情权,有效减少了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
三是建立健全审核把关机制。为提高信访案件质量,县纪委着力规范信访工作流程,编印了《纪检监察信访案件办理模式材料》,要求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按要求将信访案件组卷归档,并做到三有:“有问话笔录、有见面材料、有调查报告”。出台了《信访案件质量审核办法》,从信访室、审理室抽调干部组成了信访案件审核小组,对基层办理的信访案件的调查材料进行审核,看其手续是否完备、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审核不合格的发回重查。有效防止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查办信访案件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塞责的不良行为。
四是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根据信访及办案工作中发现的部分村组财务混乱,少数村干部贪污挪用强农惠民资金、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等漏洞和问题,县纪委、县监察局在严肃查处问题的同时,有的放矢,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多项资金监管制度,有效堵塞了漏洞,从源头上解决了问题。第一,完善了村财乡镇代管制度。针对部分村财务混乱、村账乡镇代管村用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县纪委、县监察局启动信访监督程序,发放《信访提醒通知书》。县财政局、县农经局等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村财乡镇代管制度,对村级财务全部实行乡财政所统管。第二,完善了民主理财制度。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其报酬由县财政局直接核发,摆脱了村民理财小组对村、支两委的依附关系,充好发挥了理财小组的有效监督作用。第三,建立了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县农经局、县审计局对各村财务实行一任一审计,并把村级财务纳入了年度审计和任期审计的范围内,强化了对村级财务的日常监督,改变了以往村级财务“民不告,官不理”的现象。第四,建立健全了强农惠民资金合理配置发放使用制度。改变了过去那种强农惠民资金层层转发的渠道,实行逐级公开上报、县财政局汇总并直接通过粮补存折发放各种强农惠民资金,避免了乡、村干部从中插手。对于不好到户的资金,由各乡镇以基金的形式实行专账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救助或补贴需要的群众,将钱用到该用的地方。(永兴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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