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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四个一”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机制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察局以“四个一”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查办信访举报案件的有效机制,准确快速查办信访举报案件,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一条渠道受理。围绕当前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各类矛盾隐患,由信访室负责定期排查梳理案件线索,分类归档,建立工作台帐。对线索单一、易查易结或亟待查明的案件线索纳入直查快办范围,及时呈送领导审批。二是一个“口子”审批。对适宜直查快办的案件线索设立“绿色审批通道”。信访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别送分管和主要领导审批,分管和主要领导一般在两个工作日之内审批完毕,信访室于领导审批当日即转(交)办到位。三是一名领导负责。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明确一名常委为包案领导,一名室主任为案件主办人,负责案件查办。具体做到“四定”、“五包”。“四定”即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五包”,即包调查处理、包问题解决、包思想转化、包结案回复、包停诉息访。四是一支队伍办结。打破机关内部分工界限,并整合各执法部门办案力量,建立以案件检查室为主体,信访、执法、廉政、纠风、效能各室以及公、检、法、司和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的直查快办工作队伍,办案队伍相对固定,根据案件性质和案情需要,由包案领导和案件主办人从中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形成办案合力。2010年,该县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18件次,办理信访监督16件,督促办理信访举报26件,直接办理各类信访案件38件,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30余人。(蓝山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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