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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举报案件办理要强化“执纪为民”理念

编辑:袁小平 发表时间:2011-06-13 09:25 来源:隆回县纪委

隆回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   邓涛

当前,来自基层农村(社、居)的信访举报案件数量逐年增多,特别是涉及“村官”“乡官”“部门官”在落实惠民政策和支农项目等方面的信访举报量增速快、涉案事项多,如何妥善处理好这一类“民告官”的信访案件需引起高度重视,妥善办理和认真查处,广大信访举报工作人员更要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强化“执纪为民”工作理念,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确保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一、要透过信访案件举报“知民情”。信访案件举报来源民情,反映民情,信访案件工作部门要拓宽民情“通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民情。首先要铺好“民声路”。要通过建立和健全包括来信来访、电话、网上举报等在内的信访举报网络,让老百姓有话有地方讲,有情况和问题有途径反映。其次要架好 “连心桥”。要建立纪委领导班子“每周接访”、“分片联线”、“责任包案”等责任制度,要部署纪检干部经常“下访”活动,要在纪检干部和信访举报群众之间建立民情通道,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和信访案件线索。第三要建好“民情网”。要协同信访、稳定、公安、司法等部门建立信访互联互动协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联合排查活动,及时全面地掌握民情和信访案件线索。

二、要坚持信访案件重心“顺民意”要把顺应民意的信访举报列为信访案件工作的重心和导向,真正把“执纪为民”办案理念落到实际工作中去,要在筛选信访举报案件线索时多考虑社情民意,多顾及民心所向,要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与群众利益最休戚相关的信访案件线索作为信访案件办理和查处的重点,多办民心案、民意案,多办惠民案、护民案,就当前来讲,要把群众反响强烈的干部作风问题、各种涉农项目和涉农资金问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作风问题、执法不公问题等方面问题作为信访案件办理和查处的重点,要通过涉民信访案件办理和查处知会民意,回应民意,导向民意

 三、要依靠信访案件查处“解民忧” 在信访案件办理和查处中,要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形象一点讲,涉民信访案件的办理和查处,很大成分就是在“平民愤”“除骨刺”“拔火罐”,去之而民快,因而,各级信访案件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执纪为民”职责,当好维护群众利益的“守护神”、惩治损民利己的“黑包工”,要利用信访案件办理和查处手段解好民忧、护好民利,特别是对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摊派,贪污惠农资金、干部严重失职、违法乱纪等群众反响大的信访举报案件,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严格信访案件办理和查处纪律,坚持公正办案,依纪依法办案,既在案件调查中把准脉,又在涉案对象处理上把准度,要多办民心案、公正案,不办应付案、糊涂案,即使是“莫须有”的信访举报件,也要通过核查手段还群众明白,给当事人清白。

四、要重视信访案件回访“稳民心”对于重要涉民信访件,在办理和查处结案时要适时落实好反馈回访程序,回访可以采取电话、书面或上门回访等形式,最好以上门回访为妥,参与反馈回访人员要以信访案件办理或办案人员为主。回访时,一方面办案人员要酌情介绍信访案件办理或查处情况,让群众对案件办理或查处做到心中有数,打消群众前期对信访举报事项的既存顾虑,同时回访人要认真听取群众对案件办理或查处情况的意见,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和说服工作,必要的话可结合反馈回访情况进一步完善办理或查处结论,尽可能做到案件办理和查处让群众满意;另一方面,回访人员要通过回访把握好涉案回访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信访案件办理和查处后的善后工作,特别是做好相应的案件办理查处措施的落实及涉案稳定工作,通过人性化的反馈回访手段安抚民心、稳定民心,进而赢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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