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453名村级纪检监察员充当“村情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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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止村干部违纪行为发生,龙山县纪委积极探索把监督“触角”向农村延伸,在村一级设立纪检监察员。去年县纪委在茨岩塘镇半寨村进行试点,一年来,纪检监察员在村级理财、民主管理、惠民政策落实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村级纪检员还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政策法规的“宣传员”、信访工作的“情报员”、矛盾纠纷的“调处员”、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的“监督员”。
今年初,龙山县纪委实行在全县453个行政村设立村级纪检监察员的新机制。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对村级纪检监察员的任职条件、产生办法、工作职责、活动制度、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规范。规定,村级纪检监察员由群众、党员推荐,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负责监督本村党组织、村委会及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勤政廉政等情况,包括廉政监督、政策监督、财务监督、重大事项监督、党务监督、信访监督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县纪委每年对村级纪检员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村级纪检员每月至少走访5户群众,定期向村党支部、乡镇(街道)纪委汇报情况,向本村党员通报情况。
龙山县纪委实行村级纪检监察员制度以来,目前已审核村级财务20余万元,纠正违纪问题1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龙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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