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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成功引入“中介” 创新群众工作手段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我县确立了“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思路,成立了“中共衡南县委群众工作部”,根据《信访条例》13条的规定,率先成功引入了法律工作者、心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间团体、协会等“中介”,介入信访工作,充当群众工作的“裁判员”,让群众更信服,效果更显著。
为使“中介”人员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我县建立健全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和“中介”人员参与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涉法涉诉信访隐患报送制度、重大疑难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调处理制度以及督查督办、责任追究等制度,详细规定了“中介”人员参与涉法信访案件的具体职责、工作纪律和要求。通过“中介”人员适当介入信访工作,延伸了群众工作手臂,拓宽了群众工作渠道,切实维护了信访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群众工作的蓬勃开展。
    引入法律工作者参与,强化法律辅助。以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主旨,建立完善了律师陪访、法制审查、司法听证等三项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工作制度。如:去年10月,我县某生活小区的60户业主索赔案件,因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法院立案受理后,长达一年之余没有结案,众多业主欲通过集体上访解决问题。代理律师及时汇报,司法行政部门成立了专案督导组,对案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代理律师进行耐心细致地说服和解释工作,并积极与法官和对方多次磋商,依据事实和法律,最终为涉诉业主获得7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避免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维护了涉诉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去年以来,全县经过各方面法律工作者参与的各类信访事项共597起,占全县总信访案件的76%,没有出现一起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工作失误、侵害上访人权益的现象。
    引入心理专家参与,强化心理干预。聘请了4名专业心理咨询师轮流参与信访群众的接待和信访事项的处理,对那些在认识上有偏执、言行激烈的信访人和结而不服的信访老户进行思想疏导,使其息诉罢访。去年,我县伤残军人多次到县集访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县民政局、县工保中心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做出政策解释,伤残军人不服。于是县信访局指派2名心理专家对他们的要求进行了心理剖析,并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对他们进行了劝服,架起了与伤残军退人员友好沟通的桥梁。
    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利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安排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积极协助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如在我县的衡云干线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部分村民欲“坐地”起价,学做“钉子户”,县委、县政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组轮流下村向村民解读土地征用政策和安置赔偿标准,最后圆满完成了征地拆迁工作。今年以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包案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00余件,督办案件260起,成功化解苗头性信访问题380多起。
    引入社会志愿者参与,强化群众调解。近年来,县委群工办组织群众工作社会志愿者,通过聘请老干部处理信访问题、设立信访调解员、动员信访人亲友协助等方式解决了大量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向阳中学教师罗湘林对其妻子因亏空公款被开除公职不服。多年来,一直在网络上发帖和到各级各部门上访。其身边亲属、朋友、同事因不明真相,听信片面之词,纷纷支持其上访。为了公正视听,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罗湘林信访事项听证会,邀请了罗湘林夫妇的亲属、朋友、同事、网友,大家畅所欲言,相互摆证,证实了贺运红确实存在短款行为。现在他的同事、亲朋好友都纷纷劝他放弃上访,网友也纷纷发贴要求其息访。目前,全县各级群众工作社会志愿者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10余件,调解成功320余件,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衡南县纪委 张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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