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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推行“信访三书”制度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1-11-11 10:27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岳阳县纪委出台信访工作新举措,在全县实行纪检监察“信访提示书”、“信访整改书”、“信访问责书”制度。
对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具体,存在一般性问题或倾向性问题,有违规违纪苗头需要提示、整改的问题,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尚不构成立案查处的问题,县纪委信访室视情节轻重分别向被投诉举报的单位或当事人发出纪检监察“信访提示书”、“信访整改书”、“信访问责书”,将可能发生严重问题的苗头性、倾向性、始发性问题明确指出,让相关单位和当事人及时防范、及时整改,促使党员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
相关单位和当事人在收到“信访提示书”后,应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对待;在收到“信访整改书”后,应对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按规定的期限整改到位;在收到“信访问责书”后,要向组织写出书面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待岗、调离原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
“信访三书”制度的推行,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信访监督职能,前移了监督关口,使信访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预防、早纠正、早化解,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岳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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