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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县出台《向重点工程临时机构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的暂行办法》

编辑:袁小平 发表时间:2011-12-02 17: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切实加强重点工程临时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拓展源头治腐的新举措,华容县纪委出台了《向重点工程临时机构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的暂行办法》,对派驻工作的运行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一是明确派驻人员。派驻临时机构的纪检监察员由县纪委从有着丰富纪检工作经验的干部中拟定人选,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后,由县委任命。纪检监察员作为所驻临时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接受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的双重领导。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临时机构纪检监察员负责监督检查驻在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协助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监督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执行;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及其申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干部处分程序开展调查、检查、监察等相关工作;协助驻在单位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管理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开展作风建设及效能监察工作。

    三是明确工作方式。临时机构纪检监察员可以参加领导班子及相关工作会议,全面了解驻在单位的工作情况,按照职责提出相关工作意见及建议;可以根据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和工作需要开展调查研究,对检查、监察事项开展调查工作,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四是明确后勤保障。针对派驻人员的后勤保障由驻在机构解决不利于监督工作的大胆开展,《办法》规定派驻人员的补贴补助、工作经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派驻人员不得在临时机构领取任何形式的物质和现金。(岳阳市纪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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