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四个强化”筑牢反腐倡廉“前沿阵地”
近年来,芷江侗族自治县着力实施“四个强化”举措,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五廉工程”创建活动、党务公开等工作,全面推进全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农村经济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强化农村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该县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农村党员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列为反腐倡廉培训对象,列入县、乡两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先后对全县28个乡镇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300余个行政村支“两委”负责人及村级纪检员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纪条规、《廉政准则》、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等,在全县不少乡镇建立了文艺演出队伍,将反腐倡廉相关知识以歌舞、相声、小品的形式在农村免费巡演,有力增强了教育的实际成效。
二是强化农村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建设。该县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原则,以落实上级各项政策、新农村建设要求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农村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四议两公开”、“三资”管理等工作和监督机制,其中有不少乡村还建立了乡村干部勤廉双述、轮流值班等工作机制,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挚起一张“防护网”。
三是强化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该县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政策、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林山林木管理、小型水利建设政策落实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要求现场解决,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并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同时,充分发挥村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强化农村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
四是强化农村违纪违法案件的惩治力度。该县重点查办农村基层干部在土地承包、流转和土地征用以及林业产权等过程中损害农民利益和违纪违法处理“三资”等案件,对截留强农惠农、医保社保等资金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保持查办损害农民利益案件的高压态势,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为全县农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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