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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积案化解对策思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1 来源:三湘风纪网

    积极化解纪检监察信访积案有利于社会稳定,能直接降低长期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重复信访量。如何广泛地、有效地化解纪检监察信访积案,值得思考。

    全面排查,确定重点。定期(如一个季度)对全县范围内群众来信来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一是对委局机关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定化解重点;二是对乡镇纪委排查的信访问题实行“台帐”式管理,对全县范围内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掌握。

    有效化解,细化方案。一是县纪委信访室对转交办或收到的各类信访积案逐一进行分类,根据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室的管辖范围,指定工作室调查,落实责任人,限时答复。二是按照“重新调查、重新研究、重新定性、重新处理”的原则,逐案研究,逐案提出化解意见,做到诉求合理的调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教育疏导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置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在化解方法上,综合运用实体办理、调解、听证、联合接访、法律援助等手段。

    及时报告,突破难点。对一批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短时间难以解决的信访积案,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协调相关部门现场办公,统一“会诊”,突击解决。

    强化责任,严格倒查。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重要信访案件领导亲自抓,建立“四个一”的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即:一类案件、一个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坚持“三个原则”,即将领导包案与领导分工相结合,将领导包案与案件难易程度相结合,坚持日常包案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实行倒查问责,严格执行“三个坚决追究”:对评查发现的错案、瑕疵案坚决追究;对案件自查、评查不认真负责、出具虚假和错误结论的坚决追究;对案件评查意见建议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坚决追究。

    坚持回访,防止反弹。积案化解后要尽量回防,在回访中,不但要向信访人征求对问题解决的看法,把处理问题的程序、步骤、依据解释清楚,得到信访人的理解,同时关心信访人的生产、生活和发展,用真情化解信访人的思想症结,确保一次化解不反弹。(祁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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