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大力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大力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新晃县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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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成立于1956年,位于湖南省人头型版图最西端的“鼻尖”位置,三面楔入贵州,素有“湘黔通衢”、“滇黔咽喉”之称,全县总面积1508平方公里,现有总人口26万,其中侗族占80.1%。近几年来,我县信访举报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重拳整治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从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信访总量逐年下降,越级访、重复访得到有效遏制,信访秩序明显改善。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内赴省进京信访件为零、征地拆迁类到市赴省进京信访件为零。在2011年怀化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核中,我县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全市第一的好成绩。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上下齐努力。始终把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去认识和把握。一是在思想上牢固树立“三个观念”:即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将信访举报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部署来开展,找准定位,赢取支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以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合理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第一标准;牢固树立信访无小事观念。所谓的信访“小事”,对一个具体信访反映人来说往往是心头大事。不是迫不得已,谁也不愿意到市、赴省、进京上访。因此,我们始终坚持严肃认真、慎重对待、妥善处理好每一个信访举报问题。二是在领导上切实确保坚强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将之纳入全县大信访工作格局来总体谋划和推进。县委书记梁永泉同志在县纪委专题调研时明确表态:“县委、县政府永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坚强后盾和可靠保障,决不允许任何人阻扰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不允许任何人威胁纪检监察干部的人身安全。”在此基调下,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四大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全体县级领导主动落实和执行 “领导信访接待日”和“领导包案制度”,做到重大信访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结果、出成效。同时,县纪检监察机关实行纪委常委包信访、全员办信访,每个职能室、每名纪检监察干部都有信访举报工作责任。三是在工作上注重整合部门职能。充分发挥各涉访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了信访处置联席会议、信访问题排查调处、集体访应急处理、信访结果综合运用等相关制度和办法,形成了“相对独立、协调推进、总体把握、责任共担”的工作机制。新晃县连续数年被评为省级平安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正是纪检监察、政法、信访、维稳、调纠、征地迁拆等各部门通力合作的结果。
二、畅通信访渠道,诉求多途径。一是拓展受理渠道。除保持传统信访反映渠道畅通外,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县长信箱”,在红网新晃站开辟了“新晃论坛”、“群众呼声”,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发表意见、表达诉求。并通过推行领导干部接访、开展民意调查问卷、组织党风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明查暗访等多形式主动听取群众意见,使群众诉求得到充分反映,使苗头性问题得到及时掌握和处置。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将党务公开作为引导群众监督、缓解信访矛盾的重要手段。新晃县自去年4月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以来,创造性地提出了“公开真的、真的公开”工作理念,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政务、村务、财务等一切公务事务公开。“公开真的、真的公开”成为上级指导党务公开工作的新理念;创新实施的“四抓一杜绝”工作方针、“三图两表一簿”工作流程被不少地方借鉴。通过公开,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化解了因为不公开、公开力度不够导致的信访举报问题。三是推行民主议事。去年11月,县委出台《关于建立民主议事制度的暂行办法》,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每两个月必须召开一次民主议事会议,广泛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风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和职能部门服务对象参加,向他们宣传、解读重大决策、工作安排、工程项目情况,解答热点、难点、民生问题,征集意见和建议。截止今年2月,全县98个部门和单位召开了民主议事会,共收集经济、组织、综治、城管、民生、扶贫、文卫等8个方面的意见建议279条,举办“社情民意调查现场答复会”,组织25个单位对64个具体问题进行现场答复,93名群众代表参与测评,对测评不满意的5个单位涉及的8个问题,由县委、县政府责成认真整改落实。建立和推行民主议事制度是新晃县在切实保障群众参与权、监督权、话语权方面的重大举措和创新,大大畅通了党群干群沟通渠道,有效化解了大量潜在的基层信访举报问题。
三、规范办理程序,件件保质量。一是制作信访办理流程图。我们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梳理,制作了《信访举报工作流程图》,绘制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信访受理、信访办理、信访统计、案卷归档”4大环节,并将四大环节分解为12道程序,对每道程序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又进行细分,明确具体办理方法,并对受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分析,在《流程图》上作出标注提醒,提高了《流程图》的实用性,使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人员能够以图为线,依法规范处理来信来访。二是加强信访业务培训。针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大、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坚持每年一次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就信访接待、办理程序、证据收集、笔录制作、问话技巧等方面进行具体指导。先后编印了两本《新晃县纪检监察业务资料汇编》,将信访举报受理程序和实践中总结归纳的好办法、好措施汇编其中,让纪检监察干部处理信访举报有章可循。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有难度的信访举报件,县纪委还下达《信访案件办理处方单》,对要收集的证据材料和需核实的内容在处方单内逐一列出,由承办方“按单抓药”。三是坚持多办少转。在增强基层信访受理质量的同时,对于内容敏感、典型性较强的信访件,坚持多办少转,确保第一时间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如去年收到群众对县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一般干部梁某的举报,提及的违纪问题并不突出,完全可交由该局纪检组受理,但我们针对梁某所处的岗位具有特殊性及其违纪特点,坚持自行办理,发现了其更为严重的违纪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一举查办了县国土领域违纪违法大案、窝案,先后对该局局长等4人采取“双规”、“两指”措施,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人。
四、强化责任追究,有错不放过。为明确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使小问题不转化为大问题,小信访不演变成大信访,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新晃侗族自治县非正常上访责任追究办法(暂行)》,明确因工作不力造成越级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行为发生的,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免除职务等责任追究。同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近年来,4名领导干部因对信访问题处置不力受到追责处理。2007年,时任县教育局副局长的杨某为躲避上访人田某关于要求明确其教师身份的缠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田某报告上签署了“情况属实”的意见并加盖公章。2011年,田某以此为据多次到县市各部门缠访,严重影响机关工作秩序。后经县纪委调查核实发现,田某曾担任代课教师于1960年被辞退,系杨某的错误行为造成了田某的重访及越级上访,为此给予杨某行政警告处分。去年6月,洞坪乡林管站因在处理一起信访调纠工作中行政慢作为,导致“群众拦截县长公务车辆”的非正常上访事件,经县纪委查证后,给予林管站站长、分管林业副乡长全县通报批评的追责处理。
五、重视舆情监控,快办促平息。针对舆情特别是网络舆情,我们做到及时跟进、迅速反应、高效处置。一是对网络举报中的热点实时监控、及时平息。我们将网络舆情实时监控作为信访举报工作重要内容,建立舆情监控台账,实时关注各类网站上有关本级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的反映,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如2010年10月,湖南红网、e法网、人才新闻网等网站先后出现举报县二完小校长舒某贱卖教科书设立“小金库”、有贪腐行为等问题的帖子,引爆网络舆论一片哗然。县纪委果断介入,对举报问题逐一核实,及时召开教职员工大会,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加强舆论引导,成功地处置了这起网络事件。二是对舆情反映中属实的问题迅速查处、决不遮掩。去年12月,县纪委从网络上发现群众反映黄雷乡民政员吴某贪污民政资金的问题,立即加以关注,迅速组织力量进行初核,仅用2天时间就掌握了其主要违纪事实,对其予以党纪立案并采取“两规”措施。经核实,吴某因贪污民政资金、索取贿赂,涉案金额较大,并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今年2月,我们在黄雷乡举行吴某贪污民政资金退赃暨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将32462元民政资金退回到16位受害群众的手中。对此,全县干部群众反响强烈,广大网民充分肯定,他们在红网怀化站上发出帖子,高度赞扬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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